2025-01-04
根據泉州市醫療保障局 泉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泉州市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對象傾斜救助實施方案的通知(泉醫保規〔2023〕2號)文件規定,由救助對象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幫助其提出申請,向屬地縣級醫保行政部門提交相關申請材料,包括:書面申請表(詳見附件)、申請人身份證明、病歷資料、醫藥費用結算單和發票復印件等相關材料。申請表須經申請人所在的村(居)委會審核后提出意見并加蓋公章。救助金額在5000元(含)以下的由縣級醫保行政部門研究后,由縣級醫保經辦機構發放救助資金;救助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由縣級醫保行政部門提出審查意見并匯總上報市級醫保行政部門同意后,由縣級醫保部門按規定發放救助資金;特殊情況也可以直接向市級醫保行政部門提交申請,經研究同意后,由市級醫保經辦機構辦理救助資金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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