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今年我縣城區小學的招生原則是什么?
我縣認真貫徹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福建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通知》、《福建省物價局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教育廳關于〈我省公辦普通中小學教育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幼兒園工作規程》、《福建省示范性幼兒園評估標準》等文件精神,堅持“劃片招生、就近免試”、 “有效證件、分類招生、電腦搖號(抽簽)”招生原則,嚴格控制班生額,確保不出現新的大班額問題,進一步消除現有大班額,進一步體現教育公平。
2.今年小學招生劃片范圍有調整嗎?假如學校還有剩余學位,如何安排?
中融天璽購房戶適齡子女可選擇就讀實驗小學和五里街中心小學;桃東社區購房戶適齡子女可就讀鵬翔小學。
2020年秋季實驗小學、五里街中心小學、桃城中心小學、石鼓中心小學、第三實驗小學、桃溪實驗小學、鵬翔小學7所小學和縣直幼兒園的新生招生計劃數扣除符合片區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幼兒)后若有剩余學位,剩余學位采用由學校當場進行電腦搖號或抽簽的形式決定招生。服務區域內的入學對象只能報名就讀一所學校,不得跨區域報名或報名參加其他學校搖號(抽簽)。
3.高層次人才的適齡子女享有哪些優惠政策?招收符合高層次人才的適齡子女入學時需提交哪些材料?
學前教育階段的,市級認定的第一、第二層次人才,其子女可按個人意愿選擇優質公辦幼兒園就讀。第三、第四層次人才,可安排其子女到人才居住地或工作單位所屬優質公辦幼兒園就讀。第五、六、七層次人才,其子女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到條件較好的公辦幼兒園就讀。
小學教育階段的,市級認定的第一、第二、第三層次人才,其子女可按個人意愿選擇優質公辦小學就讀。第四、第五層次人才,可安排其子女到人才居住地或工作單位所屬優質公辦小學就讀。第六、七層次人才,其子女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到條件較好的公辦小學就讀。
需按照《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泉州市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暫行規定〉的通知》泉委人才【2017】10號文件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或縣委縣政府表彰文件、營業執照、戶籍及戶主半年以上的工資流水單、社保等有效證明材料。
4.今年招生時間和程序如何安排?
7月6日:各小學(幼兒園)向社會公告招生通知;
7月13—17日:進行新生登記,小學(幼兒園)組織有關人員查驗相關證明材料、入戶調查核實,并完成第1、2、3、4、5、6類對象的招生;
7月20日:公布剩余學位及符合搖號的對象,并報送縣教育局核準。
如有剩余學位,各小學(幼兒園)可根據實際采取電腦搖號或抽簽等辦法解決部分入學需求,電腦搖號(抽簽)時間統一為7月28日上午9∶00,搖號(抽簽)后當場公布結果并將名單報送縣教育局。
未能經過搖號(抽簽)入學(園)的學生可選擇回原籍學校(幼兒園)就讀或由家長(監護人)聯系就近到城區其它生源相對不足的完小(幼兒園)就讀。
搖號(抽簽)由各學校(幼兒園)組織。各校要邀請鎮、社區代表、縣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等參加,接受群眾監督,堅持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5. 入讀縣直公辦幼兒園招生條件是什么?
一是戶籍在服務范圍內的適齡幼兒;二是在服務區內購房(不含店鋪、店面)并實際入住的適齡兒童(新開發樓盤已向財政專戶捐繳教育基金的可憑購房合同申請就近區域內入學)。三是縣直單位(含省市駐永行政事業單位)、學校服務區內的省市駐永企業單位、學校所在地鎮直機關單位干部職工子女。四是符合《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泉州市教育局關于泉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有關規定的通知》(泉人社文〔2020〕138號)文件中規定的高層次人才的適齡子女。五是符合《退役軍人事務部等20部門關于加強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工作的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20〕1號)文件精神的軍人子女。六是在永春2019年納稅得到縣委、縣政府表彰者及受表彰企業的法人代表、總經理(高管)和占控股地位的實際出資人的子女。
6.對于戶籍遷入時間有無規定?
有, 戶籍入戶日期為2019年8月31日前。
7.軍人子女在永入學具體有哪些照顧政策嗎?
根據《退役軍人事務部等20部門關于加強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工作的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20〕1號)文件精神,就近就便入讀公辦小學、幼兒園、托兒所,我縣繼續招收符合《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軍分區政治部關于印發〈泉州市貫徹教育部、總政治部關于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泉教綜〔2013〕73號)文件中規定的以下情況:
第六條 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按照下列規定予以優待:(一)作戰部隊軍人的子女,由泉州市教育局在設區市范圍內或者由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在部隊駐地縣(市、區)內,協調安排到教育質量較好的小學、幼兒園就讀。(二)駐鄉鎮部隊軍人的子女,可在駐地或戶籍所在片區,由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協調就近就便安排到教育質量較好的小學、幼兒園就讀。
第七條 軍人子女入小學、幼兒園,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受委托監護人戶籍所在縣(市、區),由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軍人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意愿,協調就近就便安排教育質量較好的學校就讀:(一)在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以上島嶼部隊工作的軍人的子女;(二)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三)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四)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
8.小學、幼兒園校董會有哪些照顧政策?
小學的校董會(基金會),捐資超過100萬以上,校董會(基金會)所在學校給予安排1個就學名額,每增加100萬,增加安排1個就學名額,1000萬以上的給予10個名額。幼兒園校董會(基金會)等照顧名額按照原來規定不變。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