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縣近期出臺了《永春縣農業農村局 永春縣財政局關于永春縣扶持糧油生產保障糧食安全若干措施的通知》(永農規〔2025〕1號),現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糧食穩,天下安”,糧食事關國運民生,糧食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基礎。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中國人的飯碗任何時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飯碗主要裝中國糧。近年來,我縣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糧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嚴格落實糧食安全黨政同責,持續強化政策扶持力度,全力推進糧油生產穩定發展。全縣糧食播種面積、總產、單產連續三年實現“三同步”增長。2025年中央一號文件繼續把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擺在首要位置,要求持續增強糧食等重要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牢牢把握糧食安全主動權。根據《福建省農業農村廳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支持2025年糧油生產十條措施的通知》(閩農綜〔2025〕10號)《泉州市農業農村局 泉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泉州市財政局關于扶持糧油生產若干措施的通知》(泉農綜〔2025〕8號)有關規定和縣委、縣政府關于建設“鎮鎮千畝良田”工作部署,進一步完善糧油生產激勵政策,調動農民糧油生產積極性,鞏固我縣糧油生產穩定發展良好勢頭,永春縣農業農村局、永春縣財政局聯合制定《永春縣扶持糧油生產保障糧食安全若干措施》。
二、目標任務
通過壓實屬地責任、穩定播種面積、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與管護、提高抗風險能力等四大方面共同施策。調動種糧積極性,穩定糧油播種面積,提升糧油單產,全方位夯實糧食安全根基,提出十條扶糧惠農措施,全力推進糧油生產穩定發展。為全面完成市政府下達我縣的糧油生產任務提供保障,奠定糧食安全基礎。
三、范圍期限
(一)文中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涉及的資金獎補政策以2025年1月1日為起算基準日,對符合上級扶糧惠農項目補助的,可以同時享受縣級扶糧政策,縣級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執行,但不得重復獎勵或補助。在執行期間,上級新的文件規定從其規定。
(二)如國家、省、市政府對有關糧油生產扶持政策進行調整,以相關要求為準。
四、主要內容
全文分兩大部分。第一部分明確了十條扶糧惠農政策措施,第二部分強化了工作要求。十條措施分別是:
第一條 落實糧食安全責任。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黨政同責,及時將糧油生產任務分解細化到鎮到村,層層抓落實,保質保量完成糧油生產任務。
第二條 完善獎懲機制。對發展糧油生產成效顯著且超額完成縣級下達糧油生產目標任務的鎮、村分別給予5萬元、2萬元的獎勵。
第三條 促進適度規模化種糧。對規模種植水稻、甘薯和玉米等糧食作物30~100畝(含)的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每季給予補助100元/畝;100畝以上,每季給予補助200元/畝。對于2025年1月1日以后,新增流轉耕地100畝以上,用于種糧的給予100元/畝一次性補助。
第四條 鼓勵規模種植大豆、馬鈴薯、旱稻和花生。對規模種植大豆(毛豆、蠶豆)、馬鈴薯、旱稻和花生20畝以上的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每季給予補助200元/畝。
第五條 推進撂荒地統籌利用。對承包拋(撂)荒山垅田連片、集中整治復耕10畝以上的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種植水稻給予補助500元/畝,種植旱糧給予補助300元/畝;連片50畝以上再疊加補助100元/畝。
第六條 退果(茶、苗木)還耕種糧。對退果(茶、苗木)還耕種糧規模10畝以上的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種植水稻給予補助500元/畝,種植旱糧給予補助300元/畝;連片50畝以上再疊加補助100元/畝。
第七條 鼓勵規模套種糧食。對幼齡果園、茶園、花卉苗圃等套種糧食作物連片30畝以上(按套種面積40%折算)的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每季給予補助400元/畝。
第八條 建設高標準農田項目。對上級下達的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縣級按照537.5元/畝進行資金配套,各級財政資金合計達到畝均投入3500元,有效保障項目推進。
第九條 加強小型農田水利設施管護。對全縣小型農田水利設施進行建設、維修及管護,促進和保障全縣小型農田水利設施的有效運行與持續發展。
第十條 開展農業種植保險。開展水稻、玉米完全成本保險和馬鈴薯種植保險,每畝保額1000元。開展水稻疊加保險,在水稻完全成本保險的基礎上,每畝增加保額200元。
五、主要亮點
(一)健全完善扶糧惠農政策。進一步整合、完善全縣十條扶糧惠農政策措施,提升我縣糧油生產綜合能力,全方位夯實糧食安全根基。
(二)加大規模種糧扶持力度。全文分四大方面,對糧油生產明確扶持措施,出臺本級疊加扶持政策,重點加大規模種糧扶持力度,降低起補面積、提高補助標準、分類分梯度適當提高補助標準等措施,擴大政策惠及面,促進糧油生產適度規模化發展。
(三)新增發展糧油生產獎補措施。對發展糧油生產成效顯著且超額完成縣級下達糧油生產目標任務的鎮、村分別給予5萬元、2萬元的獎勵,增強鎮村發展糧油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四)新增促進適度規模化種糧獎補措施。對規模種植水稻、甘薯和玉米等糧食作物30~100畝(含)的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每季給予補助100元/畝;100畝以上,每季給予補助200元/畝。對于2025年1月1日以后,新增流轉耕地100畝以上,用于種糧的給予100元/畝一次性補助。
(五)新增鼓勵規模種植大豆、馬鈴薯、旱稻和花生獎補措施。對規模種植大豆(毛豆、蠶豆)、馬鈴薯、旱稻和花生20畝以上的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每季給予補助200元/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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