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工業信息化、經濟貿易、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并組織實施我縣工業高質量發展和有關商務發展的戰略、規劃、計劃及措施,指導、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推進現代產業體系建設。參與擬訂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我縣商務發展規劃,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研究商務體制和商務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并提出建議。組織實施國家、省和市信息化技術標準,牽頭起草并組織實施全縣信息化技術規范和標準。統籌推進智慧社會建設。
(二)負責監測分析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并發布相關信息。擬訂并組織實施工業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協調解決工業運行中的有關問題。建立并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運行調度機制和工業經濟運行應急調度機制。建立工業企業服務機制。根據應急響應需要,組織協調應急救援物資設備的生產與調運。
(三)負責擬訂并組織實施我縣工業發展、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制度措施。負責提出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方向,按規定負責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投資項目,指導推進企業技術改造,依法參與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工作。擬定并組織實施工業和有關信息化投資項目利用政府資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辦法。負責擬訂指導推進民營經濟發展的制度措施。牽頭承擔民營企業產業項目對接。按規定指導、推進我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與臺港澳及“一帶一路”(國際產能合作)等產業交流與合作。負責指導、推進工業信息化龍頭企業、產業集群發展,指導、協調全縣工業產業園區(基地)建設。
(四)負責相關能源行業管理。負責監測分析能源運行情況并發布相關信息。銜接能源生產和供需平衡,協調解決能源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能源價格調整建議。負責煤炭、電力、成品油、天然氣等能源產品的應急保障工作。負責全縣電力運行與調度管理。負責天然氣調度及陸上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設施保護監管。依法承擔全縣電力設施保護行政執法工作。
(五)負責全縣節能監督管理,組織開展節能督察。組織協調、監督管理綠色制造、清潔生產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等工作。指導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依法承擔相關行政執法工作。
(六)負責材料工業、石化工業、裝備工業、消費品工業、電子信息工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等行業管理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范、標準和產業政策。指導行業質量和品牌工作。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傳統工藝美術行業管理。依法管理稀土資源綜合開發和合理利用。負責民爆器材行業管理和生產銷售環節的安全監管。按分工負責化工建設工程涉及的相關質量監督管理。負責全縣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七)負責指導、服務企業改革與發展。牽頭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措施。負責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引導和支持企業提升經營管理水平。培育發展“單項冠軍”“隱形冠軍”“專精特新”企業。推動產融合作。
(八)負責牽頭協調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負責組織實施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承擔指導、協調企業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臺和企業創新能力建設有關工作。指導和推動產學研聯合,組織實施產業示范工程。
(九)負責協調、指導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研究提出相關政策措施,推進制造業和服務業融合發展。統籌規劃、指導現代物流、工業設計等生產性服務業發展。
(十)負責擬訂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促進產業鏈、價值鏈、供應鏈深度融合,推進產業協作配套工程建設。統籌、規劃、協調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工作。指導推進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與制造業融合。推進工業互聯網、工業數字經濟、物聯網和信息消費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措施。
(十一)依法負責軟件、集成電路設計等有關信息化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職責范圍內有關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及隱患排查治理相關工作。
(十二)負責流通行業管理、促進工作,擬訂流通業發展規劃,推進流通體制改革、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商貿物流中心和體系的建設。推進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商貿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促進流通標準化。負責拍賣、舊貨流通、再生資源流通、汽車(新車、二手車)流通、原油成品油流通等特殊流通領域的行業管理,以及酒類流通、藥品流通促進工作。指導工業品流通服務體系建設、流通行業科技進步等工作。
(十三)負責市場體系建設和城鄉市場發展促進工作。擬訂引導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措施,組織實施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市場體系建設重大投資項目,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制定與實施、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和社區商業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和改造升級。
(十四)負責商品市場運行調控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擬訂商品市場運行調節的規范性文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負責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設。
(十五)負責組織開展商務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協調管理商品貿易秩序,承擔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工作,指導國際品牌保護、商業信用銷售,對直銷進行監督管理。推動商貿行業文明建設和商務領域信用建設。
(十六)研究擬訂電子商務相關標準、規范,建立適應電子商務快速發展的管理體制,擬訂并組織實施我縣電子商務發展規劃和促進措施。完善跨部門電子商務工作協作機制,建立電子商務公共服務體系和信用體系,拓展電子商務應用。推動電子商務示范體系建設,指導全縣商務領域電子政務建設。
(十七)貫徹執行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商品、技術目錄,擬訂我縣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規范性文件。負責指導、管理全縣對外貿易工作。指導我縣國際品牌體系建設和出口商品基地建設。
(十八)貫徹執行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推進我縣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工作。牽頭擬訂我縣服務貿易發展規劃并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規劃、措施并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臺建設和服務外包人才培養。負責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及有關生活服務業)和會展業管理促進工作。
(十九)負責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指導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應對工作,協助開展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承擔企業境外投資貿易活動的權益保護工作。
(二十)指導、管理全縣外商投資工作。依法核準(備案)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及相關事項。依法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合同章程的情況并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投資促進工作,規范對外招商引資活動。負責外商投資有關統計工作。
(二十一)負責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受委托管理企業境外投資,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活動,承擔我縣境外勞務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牽頭處置境外勞務糾紛和突發事件。管理監督對外勞務派出機構,負責多雙邊援助和對外援助工作。
(二十二)貫徹執行國家對臺灣地區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經貿規劃、政策,深化我縣與臺、港、澳地區的經貿聯系。協調推進我縣與臺、港、澳地區投資貿易與合作,參與處理多雙邊經貿領域的涉臺問題。
(二十三)貫徹執行國別(地區)、多雙邊、區域次區域經貿合作戰略和政策。推進我縣與其他國家(地區)多雙邊經貿往來與投資貿易合作,協調解決國際投資貿易中的具體問題。承擔全縣重大招商活動的策劃、籌備、實施等工作,負責全縣重大招商活動的成果統計、信息聯絡。參與招商項目的規劃布局以及全縣重大招商項目的洽談、簽約,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招商項目的跟蹤服務工作。承擔招商網絡和招商引資項目庫建設工作,收集、整理招商信息,謀劃、包裝、推介招商引資項目;建立全縣外來投資企業檔案和客商名錄庫,形成投資協作網絡。
(二十四)按有關職責分工,負責加強全縣工信商務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全縣國際商務專業技術資格制度實施。
(二十五)統籌協調全縣信息化建設,負責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工作的規劃、計劃、指導、協調、實施、管理和監督工作;編制年度縣級信息化建設項目計劃并組織實施、監督和檢查;指導推動信息技術在國民經濟和社會各領域、各行業的應用。
(二十六)具體承擔數字經濟牽頭抓總、宏觀指導、統籌協調、監測分析和組織推進相關工作。牽頭統籌全縣信息化資源和基礎設施建設工作。規劃、指導、協調與組織信息資源的共享和開發利用;統籌建設信息化公共平臺,合理配置信息化資源;協調推進信息消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相關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牽頭組織推動信息化領域自主可控核心技術發展和產學研用結合工作。牽頭負責電子政務管理相關工作,推進電子政務重大建設和電子政務業務協同工作。負責電子政務績效考核工作。
(二十七)統籌推動大數據開發應用。負責組織實施大數據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擬訂并實施大數據匯聚、管理、開放、應用、安全等標準規范。負責全縣公共信息資源的整合匯聚和綜合管理,組織協調公共信息資源共享和開放。推動社會數據匯聚融合、互聯互通。
(二十八)負責信息化投資管理工作。組織編制信息化相關專項投資計劃,統籌規劃和協調推進信息化和網絡安全基礎設施、公共平臺建設。負責信息化項目管理,按規定承擔信息化項目審批相關工作。
(二十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十)職能轉變。
1.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深入推進簡政放權,依法逐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
2.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更好發揮政府規劃指導、政策引導、協調服務作用。
3.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完善公共服務管理體制,加強工業和有關信息化領域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4.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不斷完善現代產業體系,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5.以放管服改革為牽引,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完善消費促進體制機制,發展現代流通方式,加快供應鏈創新與應用、新型貿易中心建設和中高端消費集聚平臺打造,推動流通領域數字化、平臺化、品牌化發展,打造流通強縣。以“一帶一路”建設為統領,發展跨境電商、市場采購和外貿綜合服務平臺等新業態,提高出口產品競爭力,建設高品質產品產銷地。優化外資結構,強化外商服務,建設高質量外資集聚地。有序引導對外投資,建設高水平對外投資新格局,不斷拓展對外開放深度,提高對外開放效益,打造開放型經濟強縣。
6.加強數字經濟職責。推進互聯網、大數據、物聯網、云計算、虛擬現實、人工智能、區塊鏈、衛星應用等新興數字產業發展,推動有關數字經濟產業加快發展。促進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和農業、工業、服務業等實體經濟深度融合。
7.加強數字資源管理職責。加強大數據開發應用,加強公共信息資源的整合匯聚和綜合管理,組織協調公共信息資源共享和開放,推動數字經濟加快發展。
二、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局機關及所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保障局機關有效運行;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及會議決定事項和縣委、縣政府督辦件和人大、政協建議、提案的督辦與反饋;負責局機關文電、車輛、機要、檔案、保密、會務、機關效能、電子政務、政務公開、績效評估、維穩信訪、計生、雙擁、精神文明、綜治平安、普法等工作;建立健全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資福利、干部培訓及離退休干部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內部審計、財務工作、國有資產管理、政府采購和其他行政后勤工作。
(二)行政審批股。牽頭全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負責入駐縣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工作規范化、標準化建設;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批、審核、核準、備案、轉報及相關政策咨詢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制定行政審批管理工作制度,承接由市級下放的有關行政審批職責。負責商務部和省、市商務部門授權有關利用外資的具體審批事項,負責全縣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其變更、終止等事項備案以及限制類企業審核轉報,負責企業對外貿易經營權的備案登記,承擔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備案登記。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備案工作。負責全縣工程和經濟系列技術職稱任職資格審核轉報工作。
負責各級有關部門出臺的相關法律、法規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匯編;推進局機關依法行政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指導局機關規范性文件的清理,承擔局機關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指導全縣工信商務系統法制工作,監督檢查局機關行政執法工作。
負責全局安全生產工作;從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等方面加強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督促所屬企事業單位加強安全管理。
(三)經濟運行股。監測分析工業、信息化經濟運行態勢并發布相關信息,調節工業經濟日常運行,協調解決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安排生產調度及工業企業救災資金;擬訂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并組織實施,指導推進產業龍頭企業發展;協調解決重大工業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建立并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運行調度機制和經濟運行應急調度機制;配合開展煤、電、油、氣及其他重要物資的供需銜接;擬訂全縣承擔擬定并組織實施鹽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職責,協同發改部門完善食鹽儲備管理制度。
研究擬訂推進現代產業體系建設、促進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并組織實施我縣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產業布局、重點產業發展導向的產業政策措施并監督執行;組織實施并監督執行國家產業政策,指導、協調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承擔牽頭協調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有關工作;牽頭負責縣領導工業企業專題調研有關工作落實。
牽頭協調規范全縣工業行業準入,負責原材料工業、消費品工業、石化工業、承擔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生產性服務業等行業管理工作,跟蹤行業發展態勢,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產業政策,擬定相關行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及產業政策建議,引導行業布局,促進技術進步與結構調整;指導新型墻體材料發展應用管理和散裝水泥的推廣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全縣稀土綜合開發和合理利用。
(四)企業發展股(縣減輕企業負擔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全縣電力、煤炭等行業管理;負責監測能源發展情況;銜接電力、煤炭的生產和供需平衡,協調解決電力、煤炭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煤炭應急儲備等工作;負責全縣煤炭建設項目行業審查、生產運行管理和監督;負責全縣電力運行與調度管理、發電企業并網運行條件審查;協助相關部門做好煤炭生產、經營和電力行業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全縣電力設施保護的監督管理職責,指導全縣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牽頭組織查處危害電力設施的重大違法行為。負責全縣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并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促進清潔生產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按規定監督管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組織開展工業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和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督管理;依法開展節能循環經濟、超能耗限額清潔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指導資源綜合利用工作;承擔縣節能辦日常工作。
負責指導和服務企業改革與發展;牽頭擬訂促進企業發展、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對企業發展實施指導和扶持,研究分析企業發展情況,協調解決企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負責企業服務體系建設,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牽頭負責市領導分片區企業調研座談會有關工作落實;參與協調政銀企合作;指導相關企業兼并重組工作;組織協調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的會展活動。聯系縣企業與企業家聯合會。承擔縣減輕企業負擔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負責國有工業企業經營監管,進一步完善所監管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制度,促進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承擔裝備工業、民爆器材等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行業經濟技術信息統計、匯集、整理和發布工作。
(五)商貿流通股。負責內貿流通行業管理、促進工作,承擔商貿流通行業發展規劃擬訂與組織實施、行業標準推行、行業科技進步工作;提出深化流通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推進、發展商貿物流建設;組織推進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承擔拍賣、舊貨流通、再生資源流通等特許流通行業監管工作;支持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開展老字號的保護與促進工作。組織開展商務領域綜合行政執法,牽頭規范零售企業促銷行為,促進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協調管理我縣商品貿易經營秩序,組織協調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應對事項;指導、管理商務舉報投訴;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工作;對直銷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藥品流通發展促進工作;牽頭協調商務領域安全生產工作。
組織實施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市場體系建設重大投資項目,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制定與實施、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和社區商業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和改造升級;承擔汽車流通行業監督管理、報廢汽車監督管理和老舊汽車更新工作;負責商品市場運行調控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負責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的監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負責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組織實施主要副食品(肉、蛋、菜等)市場調控和儲備管理;負責協調副食品生產供應工作,指導管理“菜籃子”商品流通和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設;按有關規定監督管理原油、成品油流通;負責酒類流通發展促進工作;統籌商務領域消費工作;承擔有關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及有關生活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推動商貿行業文明建設和商務領域信用建設;負責國有商貿企業經營監管,促進企業履行社會責任。
(六)外資促進股。指導和管理全縣招商引資和投資促進工作,擬訂全縣外資年度計劃和中長期發展規劃;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負責外資管理相關工作;負責外資統計工作;指導全縣外商投資的咨詢服務工作;與境外國際投資機構、商協會建立投資促進合作關系。貫徹執行縣委、縣政府招商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縣招商引資相關政策及配套措施,經縣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承擔招商政策的解釋和咨詢服務工作,負責招商引資的宣傳工作。制定年度招商引資計劃,擬定全縣招商引資工作任務和指標分配意見。
貫徹落實全縣招商引資相關政策及配套措施,圍繞全縣產業重點發展方向,開展常年性招商。協調全縣招商項目引進工作,合理配置協調招商資源,嚴把招商項目準入關。承擔全縣重大招商活動的策劃、籌備、實施等工作,負責全縣重大招商活動的信息聯絡,承擔全縣招商引資工作情況的調度、統計、分析工作。負責編制并組織實施全縣招商引資方案,負責組織承辦全縣性和參與中央省市舉辦的重大招商活動,對重大招商項目進行跟蹤和促進。監督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的落實情況,協調處理招商引資過程中的投訴,會同有關部門對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落實不到位、侵犯投資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處理意見。牽頭承擔民營企業產業項目對接;加強同外地永籍商會的聯絡工作;牽頭指導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與臺、港、澳產業合作與交流。
(七)外經外貿股。指導和管理全縣對外貿易工作,擬訂全縣外貿年度計劃和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境內外國際性展覽會等貿易促進有關工作;負責管理全縣加工貿易,研究擬訂全縣加工貿易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實施我縣出口品牌體系建設,協調指導企業開拓國際市場;負責全縣技術進出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協調出口商品質量管理、商標注冊等工作;負責出口信保等相關工作。
協調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負責我縣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的各項統計分析工作;受委托管理企業境外投資,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對外援助等工作;服務和管理我縣對外勞務派出機構,牽頭協調處理有關境外勞務突發事件;指導管理全縣對臺港澳地區經貿活動,協調處理有關重大問題。負責全市對臺小額貿易管理;協調對臺電子商務管理工作等。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電子商務法律法規,擬定全縣電子商務發展規劃;建立適應電子商務快速發展的管理體系,完善跨部門電子商務工作協調機制,建立電子商務公共服務體系和信用體系,開展電子商務統計監測和分析。拓展電子商務應用,重點推進網絡零售、跨境貿易和生活服務領域電子貿易。負責電子商務示范體系建設,推動電子商務平臺、產業園區、示范企業、基地和城市建設,指導商務領域電子政務工作。
(八)信息技術股(軍民融合股)。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統籌協調全縣信息化建設,負責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工作的規劃、計劃、指導、協調、實施、管理和監督工作;指導推動信息技術在國民經濟和社會各領域、各行業的應用。
具體承擔數字經濟宏觀指導、統籌協調、監測分析和組織推進相關工作。統籌全縣信息化資源和基礎設施建設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信息化技術標準。規劃、指導、協調與組織信息資源的共享和開發利用;統籌建設信息化公共平臺,合理配置信息化資源;協調推進信息消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相關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
擬訂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建設的專項規劃和計劃;指導推動信息技術研究開發、項目攻關、引進和應用,加強大數據的研究、管理和應用;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計算機網絡等信息化基礎設施的規劃與建設工作;負責對省部屬駐永電信運營單位的聯系和服務工作。
承擔軟件、集成電路設計和信息服務業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信息產業政策;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范和標準,推動軟件和信息服務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動漫和網絡游戲相關產業規劃;推進軟件和信息服務外包;指導軟件人才培養工作;統籌、規劃、協調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作;依法承擔信息系統工程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協調推進信息消費工作;指導和推動電子商務支撐技術發展;負責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與共享,推進信息技術的推廣應用。
負責縣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日常事務工作。組織研究全縣軍民融合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協調推動軍民融合發展法規、政策制度及標準規范等建設和實施。協調推進軍民融合重大項目(專項工程)和重要事項,負責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協調軍民融合發展相關科研、技術轉化、推廣應用、交流合作等工作。
三、其他信息
(一)單位全稱:永春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
(二)單位負責人:趙金豹。
(三)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時)、2:30-5:30(冬令時)。
(四)聯系方式:0595-23882262
(五)辦公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縣桃城鎮衙口街1號。
(六)郵政編碼:36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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