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領導簡介
個人簡歷
鄭明智,男,漢族,1982年4月出生,福建永春人,中共黨員,2004年8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現任永春縣民政局黨組書記。
分工
主持局黨組全面工作。
個人簡歷
吳文相,男,漢族,1982年9月出生,福建永春人,2006年9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現任永春縣民政局局長。
分工
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
個人簡歷
康聰進,男,漢族,福建永春人,1975年4月出生,中共黨員,1995年8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現任永春縣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工
分管辦公室、社會福利股、社會事務股。掛鉤救助站、慈善總會。
個人簡歷
沈奕勇,男,漢族,1977年11月出生,福建永春人,中共黨員,1998年9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現任永春縣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工
分管社會福利股、社會事務股。掛鉤縣福利服務中心(含兒童福利院、老年公寓)。
二、永春縣民政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并組織實施全縣有關民政工作的規范性文件,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
(二)擬訂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和監督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負責全縣各級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工作,指導并監督管理所屬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三)牽頭擬訂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建立健全民政牽頭、有關部門配合、社會力量參與的社會救助工作協調機制,加強社會救助監督管理,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救急難和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專項救助措施并配合實施,建立申請和已獲得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機制。
(四)負責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及相關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五)組織實施行政區劃管理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的政策規定。指導和審核全縣鄉鎮、村(社區)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各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地名管理工作。
(六)擬訂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民政領域殘疾人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協調落實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會同相關部門推進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措施和慈善信托、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的管理規定并組織實施。依法對慈善行業組織及其慈善活動進行指導監督。開展慈善公益宣傳,弘揚慈善文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管理縣級福利資金。
(七)負責全縣婚姻登記管理工作,做好涉外,涉臺、港、澳、僑和國內公民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推進婚俗改革。
(八)依法承擔全縣殯葬管理工作,推進殯葬改革,指導殯葬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九)研究制定促進革命老區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指導全縣革命老區建設工作,促進革命老區經濟社會發展,協調辦理涉及老區的事務,負責和指導革命“五老”人員及遺偶優待管理工作,聯系和指導縣老區建設促進會工作。
(十)擬訂全縣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措施并組織實施,依法承擔所設立兒童福利機構的日常監管等相關工作,協調落實兒童福利機構發展相關政策保障措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負責全縣民政計劃財務工作,指導、監督民政經費的使用和管理。
(十二)推進民政信息化工作,推動信息資源整合共享。
(十三)按有關規定承擔安全生產方面的相關職責。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縣民政局應當牢固樹立民政愛民、民政為民理念,創新工作方式,積極構建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養老服務需求的綜合養老服務體系。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努力為困難群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積極培育社會組織。加強慈善組織監管,促進慈善事業發展。全面加強基層民政工作。加快構建救助信息共享平臺,及時受理救助申請事項。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與市醫保局永春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民政局與市醫保局永春分局在醫療救助方面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參與擬訂醫療方面的專項救助政策措施。
三、其他信息
(一)單位全稱:永春縣民政局
(二)單位負責人:吳文相
(三)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時)、2:30-5:30(冬令時)
(四)聯系方式:0595-23882936
(五)辦公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縣桃城鎮城東南街32號
(六)郵政編碼:36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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