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領導簡介
個人簡歷
顏群瑛,男,漢族,1979年12月出生,中共黨員,中央黨校大學學歷。現任永春縣衛生健康局黨組書記、局長、縣直機關衛健系統黨委書記,縣總醫院黨委書記。
工作分工
主持縣衛生健康局黨組、縣衛生健康局、縣直機關衛生健康系統黨委全面工作,主管衛生改革與發展、黨風廉政建設、效能建設、人事、隊伍建設、審計工作。
個人簡歷
陳良鈦,男,漢族,1983年1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學歷。現任永春縣衛生健康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
分管局機關文電、網絡安全(保密)、后勤、信訪、效能建設、項目建設、基層衛生、婦幼健康、醫政醫管、科技教育、政法綜治、平安醫院、禁毒、衛生綜合監督與政策法規、中醫藥、縣直機關衛生健康系統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工青婦、統戰、老干部、局機關支部等方面工作。協管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
個人簡歷
吳姍姍,女,漢族,1991年3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學歷。現任永春縣衛生健康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永春縣疾病預防控制局局長。
工作分工
分管財務資產、政府采購、人事人才、疾病預防控制與衛生應急、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老齡事業、行政審核審批、愛國衛生、宣傳、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衛生健康科普教育、鄉村振興、安全生產等方面工作。協管審計工作。
二、主要職能
永春縣衛生健康局(以下簡稱縣衛健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及縣委關于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衛生健康和中醫藥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措施規定,并負責組織實施。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負責擬定并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和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按規定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四)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組織擬訂并協調落實縣級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指導協調基層老齡健康事業發展。
(五)貫徹落實國家、省、市藥物政策,組織實施國家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六)負責擬訂和指導落實職責范圍內的職業、放射、環境、學校、公共場所、飲用水衛生和母嬰保健等公共衛生監督、管理措施,組織開展相關監測、調查、評估、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工作,負責放射診療建設項目衛生審查等工作。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落實職業衛生健康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協調開展縣級控煙履約相關工作。
(七)負責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監督管理。擬訂醫療機構及其服務、技術、質量、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措施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縣醫療機構準入和評審評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范、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范。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依法規范醫療服務市場。
(八)貫徹“堅持中西醫并重,傳承發展中醫藥事業”的方針,完善中醫藥事業發展政策,擬訂中醫藥發展規劃和相關措施并組織實施,健全中醫藥服務體系,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推進中醫藥傳承和創新。統籌中西醫發展,指導推進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牽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野生中藥材資源保護。
(九)負責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劃生育政策。
(十)負責組織推進所監管的縣屬公立醫院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建立法人治理結構和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按規定負責公立醫院監管。組織指導所監管的縣屬公立醫院安全防范系統建設。指導平安醫院建設
(十一)擬訂并組織實施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發展規劃和措施。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組織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完善合理分級診療模式。
(十二)擬訂并組織實施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和措施,負責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完善并組織實施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計劃。
(十三)組織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相關科研項目。參與擬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協同指導轄區內院校醫學教育,組織實施畢業后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
(十四)監督檢查衛生健康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措施的落實,健全完善全縣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體系,指導規范執法行為。依法組織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十五)負責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統計、信息分析等工作,參與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工作領域國際交流與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臺僑的交流與合作。統籌協調衛生健康對口支援工作。
(十六)負責上級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指導干部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縣級以上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擔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縣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縣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縣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以及公民無償獻血工作
(十八)按有關規定承擔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相關工作。
(十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縣衛健局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永春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群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貧困地區和生活困難群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三、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財務審計股、規劃發展與信息化股、基層衛技人員管理服務保障中心)
綜合協調機關和下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局機關文電、會務、保密、機要、檔案、督查、年鑒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機關行政后勤、信訪、政務公開、政務信息、電子政務、效能建設、保衛等工作。起草重要文件、綜合性文稿,協調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及領導批辦件。牽頭負責健康扶貧、綜治和臨時機構等工作。
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預算績效管理和下屬事業單位財務審核。提出醫療服務、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協同管理衛生醫療服務價格和規范服務行為。指導和監督基層衛生健康機構建設和下屬單位基本建設項目的國有資產管理,指導醫用器械設備的采購與管理,負責大型醫用設備配置和裝備管理。指導和監督衛生健康事業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和社會撫養費等各類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推動完善衛生健康事業經費投入機制。按規定協調利用外國衛生貸款有關工作。
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統籌規劃與協調優化全縣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工作。指導各鄉鎮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促進優質醫療資源縱向流動,規劃和指導衛生健康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擬定衛生健康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承擔衛生健康項目及重點建設項目的管理,加強醫療衛生單位基本建設管理。承擔衛生健康的信息化建設和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政府信息網管理,承擔內部資料編纂工作。
擬訂并指導實施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和政策,承擔機關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組織開展各類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評審工作。承擔鄉鎮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編制內人員招聘、管理、調配等事務性、服務性工作,承擔鄉鎮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高層次人才的聯系和服務等工作,協調鄉鎮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編制內人員學歷變更工作,探索衛生技術人員“縣管鄉用”管理機制,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管理干部崗位培訓工作。
(二)行政審核審批股
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批、審核、核準、備案、轉報及相關政策咨詢工作。負責駐行政服務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設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制定行政審批管理工作制度。負責指導協調局機關相關職能股室相關事項的審批、審核和核準工作。
(三)基層衛生與婦幼健康股
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縣農村基本衛生保健、社區衛生工作政策、規劃、規范,指導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擬定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相關政策,完善鄉村醫生管理制度。指導監督落實基層衛生政策。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轉變服務模式,提高服務能力。承擔綜合管理農村基本衛生保健、社區衛生工作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組織并監督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完善合理分級診療模式,協調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
擬訂并組織實施婦幼衛生健康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指導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和指導管理婦幼衛生、出生缺陷綜合防治、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組織病殘兒醫學鑒定的初步審核。依法公布母嬰保健、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信息,規范計劃生育藥具管理工作。
(四)綜合監督與政策法規股
負責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監督工作。承擔職業衛生、公共場所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母嬰保健和傳染病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涉水產品衛生、消毒產品衛生的監督檢查。整頓和規范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無證行醫和非法采供血等違法行為,依法組織查處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指導規范綜合監督執法行為。承擔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監督檢查衛生健康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措施的落實,指導全縣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體系建設,指導規范執法行為。落實職業衛生安全健康監管工作。負責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病診斷機構監管、重點職業病監測和專項調查職業衛生任務,定期對職業病防治情況進行統計和調查分析,以及醫療機構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監督管理、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資質認證和監督管理等放射衛生任務。負責放射診療建設項目衛生審查等工作。負責全縣醫療廢物監督管理體系建設,擬訂全縣醫療廢物管理規范。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審核、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
(五)疾病預防控制與衛生應急股
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縣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完善疾病防控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組織開展執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及評估。承擔縣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指導全縣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按規定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應急處置信息。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有關工作。負責縣級以上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相關工作。
(六)醫政醫管與科技教育股(中醫藥管理股、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股)
擬訂并組織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技術應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及行風建設等有關政策。監督實施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定并組織實施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建立醫療機構醫療質量評價和監督體系,指導醫院藥事、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等工作。組織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服務規范工作。依法依規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醫師、護士監督管理和無償獻血等工作。組織實施審查、受理轄區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組織下屬各醫療機構醫療事故賠償調解。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根據國家藥典和藥物政策,指導監督醫療機構合理用藥。參與藥品、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擬定執行基本藥物的相關政策和規定。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承擔縣創建“平安醫院”領導小組、縣公立醫療機構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組織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相關科研項目、新技術評估管理、科研基地和學科建設,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組織實施畢業后醫學教育、繼續醫學教育,建立全科醫生、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和專科醫師培訓基地和制度。組織開展各類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和醫師資格報名考試工作。承擔縣衛生健康局主管的社團日常工作。
擬訂中醫藥(含中西醫結合,下同)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對中醫醫療、教育與科研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質量監管工作,按規定承擔中醫醫療機構管理工作,實施中醫藥人員執業標準和考核制度。指導醫療衛生健康方面的技術推廣和科研成果評價工作。規劃指導中醫藥人才培養。指導推進中醫藥服務體系和能力建設。推進中醫藥傳承與創新,承擔中醫藥師承教育工作。組織中醫學術交流與技術合作。組織開展中醫藥文化的繼承、傳播和發展,推動中醫藥防病治病知識普及。牽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野生中藥材資源保護。
組織研究提出我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實施世行貸款醫改促進項目。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基層醫藥衛生、公共衛生)綜合改革工作。承擔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七)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股(老齡健康股)
負責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組織實施生育政策。監督落實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政策,推動完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擔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并協調落實醫養結合的政策和標準,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統籌協調推動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指導協調基層老齡工作的開展。
(八)宣傳與健康教育股(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教育、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組織指導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對外交流、合作、援外及外事工作。統籌協調衛生健康對口支援工作。指導開展衛生健康系統意識形態工作。負責機關門戶網站建設與管理。
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全縣愛國衛生運動的組織、協調、檢查和監督。組織開展衛生創建活動。指導城鄉開展除“四害”達標和農村改水、改廁工作。負責控制吸煙和衛生科學宣傳普及工作。
四、其他信息
(一)單位全稱:永春縣衛生健康局
(二)單位負責人:顏群瑛
(三)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時)、2:30-5:30(冬令時)
(四)聯系方式:0595-23862476
(五)辦公地址:永春縣桃城鎮鵬源街9號
(六)郵政編碼:36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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