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提前下達2025年度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的通知》(閩財農指〔2024〕72號)精神,經過各鄉鎮核實上報,符合條件的補助對象107人,按照每人每學年3000元補助標準給予補助,在校學習時間超過半學年的按3000元補助,不滿半學年的按1500元補助,擬補助資金31.65萬元,現將補助名單(詳見附件)予以公示,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及時反饋。
公示時間: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3日
監督電話:12317、0595-23860001
地址:永春縣桃城鎮桃溪路232號
永春縣農業農村局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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