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來,我鄉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積極落實我縣“一規劃兩方案”及《永春縣進一步加強法治建設的重要舉措分工任務》《永春縣落實〈中央依法治國辦市縣法治建設工作實地督察反饋整改工作的分工方案〉的通知》等,切實抓好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要點的落實,扎實開展各項工作,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設法治政府,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務,為實現穩定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提供了法治保障?,F將我鄉今年來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總結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總結
(一)強化一個核心,落實工作責任
我鄉高度重視依法治理工作,嚴格執行省、市、縣關于黨政主要負責人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堅持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大任務親自督導,把法治建設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全局,把法治政府建設與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為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步伐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2023年度涉詐攻堅行動取得全面“清零”戰果。
(二)抓好兩支隊伍,提升執法水平
1.強化黨員干部隊伍建設。全面落實領導干部學法制度,將黨內法規制度和重要法律法規作為黨委中心組學習重要內容。將學法納入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計劃,每季度堅持一次學法活動。加強全鄉干部職工的法律知識培訓,開展民法典、農村土地承包法、憲法等專題講座,參與人數215人次,組織民法典、憲法等知識考試,增強干部職工依法行政意識。各黨政領導干部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加強法治學習與實踐,充分發揮出領導干部帶頭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作用。
2.加強執法隊伍管理建設。堅持學法與用法相結合、理論與實踐相結合,通過定期以會代訓、舉辦法制講座、參加法律知識考試等方式,提高全體干部職工依法行政意識和水平。我鄉行政、事業編制共36個,目前共有執法資格人員11人(含農業執法1人),其中公務員身份人數5人,事業身份人數6人。
(三)打造三型政府,堅持依法行政
1.陽光型政府。深入開展黨委、政府規范性文件整理報送和備案工作,嚴格落實規范性文件相關要求,遵照“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原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有關要求,制定了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凡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群眾廣泛知曉的事項以及法律規定和縣政府需要公開的其他事項,均通過鄉政府政務公開欄,依法、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開。
2.服務型政府。強化機關服務意識,深入推進政務服務體系建設,逐步推行行政審批項目網上審批,認真履行公共服務職能,全面推行行政績效管理。堅持立說立行、馬上就辦的作風,強化重大事項、重點項目的督查督辦,認真落實領導干部述廉述職制度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積極開展機關干部能力作風建設,著力從源頭上治理腐敗,努力構筑風清氣正的政治環境,為全鄉各項事業的健康發展提供堅強的政治保證。
3.效能型政府。設立呈祥鄉便民服務中心,繼續整合各部門業務窗口,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全面規范行政審批事項設立、實施和監督管理,精簡辦事程序,規范操作流程,進一步方便群眾和企業,實現了便民、高效和廉潔的目標,切實提高政府的辦事效能。
(四)夯實四大職能,推進依法治理
1.社會管理職能。充分發揮法治在社會建設中規范、保障和促進作用。針對社會領域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分析和解決。重點做好在冊社區矯正對象的學法和依法管理工作,今年來組織在冊社區矯正對象學習安全生產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社區矯正法、防范電信網絡詐騙等相關法律法規20余場次,加強教育和監管,嚴格外出請銷假、居住地變更、進入特定場所審批等制度,有效預防高危人群違法犯罪,通過創新社會管理的方法和手段,努力實現向法治型、服務型管理的轉變。
2.基層自治職能。全面實施村民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各村依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建立村民大會議事制度和村務公開制度,實行村民民主議事制度,凡重大決策都事先經村民醞釀討論,尊重民意,然后召開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積極推進依法治村,民主管理。推進“一村一法律顧問”,全鄉3個村法律顧問續簽率達100%,法律顧問直接參與到村級重大事項決策、村規民約制定中,提高基層組織法治水平。
3.網格穩控職能。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堅持黨建引領基層網格化治理,全鄉劃分3級網格共計19名網格員加入“黨員先鋒隊”“巾幗志愿服務隊”“青年突擊隊”三支隊伍,匯聚各級力量在落實公共安全監控任務工作中發揮“網格力量”,全力打造“網格治理 平安呈祥”。 切實發揮基層小微權力監督平臺作用,全鄉3個行政村共建立微信監督群6個,入群村民達2320余人,實現“一戶一人”進群參與監督;在監督平臺公示公開村級事項520余條,群眾閱讀量1萬余;及時回應解決群眾訴求16件,群眾滿意率達100%。
4.矛盾化解職能。進一步整合法治資源,堅持落實周周矛盾糾紛排查制度,做好矛盾糾紛的預警預報工作,對排查出來的重大疑難矛盾糾紛,認真梳理,查找根源,分析解決,切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和萌芽狀態,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規范化“黨建+”綜治中心建設,創新建設“兩代表一委員”工作室,發揮信訪評理室作用,繼續推廣“3×3工作機制”(調查摸底、宣傳動員、干部帶頭“三先行”,多方協商、村企共建、聚力攻堅“三聯動”,干部駐蹲、業務處理、矛盾化解“三一線”),認真開展以糾紛排查調處為重點內容的專項活動,按照“三不出,三減少,五不放過”的要求,建立以黨委、政府統一領導,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各部門密切配合,完善調解網絡、及時調整人民調解協調小組成員。大力推進“鄉村調解能手”培育工程,深入貫徹落實縣“三比三看”競賽活動,真抓實干在全鄉營造比學趕超氛圍,今年來,成功調解民事矛盾糾紛82起,接待信訪、訴求群眾31人次,充分發揮矛盾糾紛調解、綜合治理在穩定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線的作用,密切了干群關系,有效維護了社會穩定。
(五)強化五項建設,增強全民意識
1.輿論氛圍建設。一是持續深化“法律八進”。積極開展法律進學校、進企業、進村入戶等全覆蓋宣傳,采取知識講座、現場法律咨詢、發放普法資料、懸掛宣傳標語等形式,圍繞安全生產、道路交通安全、未成年人保護、民法典、憲法、防范電信網絡詐騙等法律法規開展各類法治宣傳,將法律送到群眾手里,提高了廣大群眾法律素質,學法、懂法、守法意識明顯增強。二是充分利用新媒體。采用微信群和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平臺,大力宣傳我鄉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和其他便民舉措。今年來共舉辦宣傳活動10余次,共發放宣傳資料4000余份,群眾參與率達到85%以上,形成了良好的輿論宣傳氛圍,受到了群眾的歡迎。
2.普法陣地建設。圍繞“一陣地一精品”的原則,嘗試建設專業化、主題化、特色化法治文化陣地,如東溪村法治文化廣場,通過在東溪小學旁的生活廣場設置法治宣傳欄、造型牌等形式擴大普法宣傳面,內容涵蓋校園欺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黨風廉政等,整體造型簡潔明朗,既提升了廣場的“顏值”,又增加了“內涵”,讓廣大村民朋友們在潛移默化中感受到法治的力量,拓寬村民學法途徑。
3.典型示范建設。分時間、分階段,循序推進全鄉“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截至目前,全鄉3個村每個村民小組已培養5名法律明白人,每個村已培養10名法治帶頭人,今年來開展培訓2次,不斷提升其工作能力和履職能力?!胺擅靼兹恕标犖樵陂_展鄉村法治宣傳教育、化解農村社會矛盾工作中,充分發揮“排頭兵”的示范引領作用,為逐漸推動農村地區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的濃厚氛圍形成有效助力。
4.配套設施建設。深入推進村法律服務“五在場”和示范點建設,實現村法律服務“五在場”全覆蓋,積極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規范化建設,整合基層司法所、人民調解委員會、村法律顧問等資源,不斷提高公共法律服務水平,全鄉3個村已全部完成工作站建設,為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以深化“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落實為抓手,強化普法責任落地落細落實。
5.營商環境建設。我鄉牢固樹立“為民服務”的服務理念,嚴格“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強化政府規范性文件審批、辦理、問效;自覺接受人大法律監督、工作監督;進一步加強基層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建立健全政務服務體系,增強最優服務意識,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明確權責,持續完善各項服務制度,將推進政務公開和優化便民服務有機結合起來,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和辦事效率,為經濟和社會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營造了良好的政務環境。
二、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年來,我鄉法治政府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存在的不足,如:法治學習力度還不夠,部分同志對提高自身法治理念和法律素養的重要性和長期性認識不足;法治教育的手段還比較傳統,普法宣傳形式過于單一,法治宣傳活動存在一定局限性,工作的實效性有待進一步加強。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下一步,我鄉將緊緊圍繞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目標,加大工作力度,嚴格按照“權力清單”“責任清單”開展各項工作,切實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責任必須為”,尋找差距,彌補不足,通過領導帶頭講、邀請專家講、干部上臺講等方式,采取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等方式,定期組織全體干部職工學習通用法律、專門法律知識和執法辦案技巧,進一步提升干部職工的法治理念,加強執法人員培訓,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同時立足呈祥實際,積極探索普法宣傳教育的新路子、新途徑和新方法,高質量推進落實普法工作,進一步提高法治建設工作的質量和效果,為推動全鄉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創造良好的法治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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