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工作的通知》(閩人社文〔2023〕102號)等文件精神,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繼續實行“免申即享”模式,對參保企業2022年度不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 5.5%, 30 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 20%的,給予失業保險穩崗返還。中小微企業按不超過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返還,大型企業按不超過 30%返還,社會團體、 基金會、 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經比對、審核,并征求相關部門意見,本批次有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永春縣支公司等208家企業符合2022年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條件,擬發放資金共計591564.84元,現向社會予以公示(公示名單詳見附件)。
公示期為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4日(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若有異議,請實名以來電、來信、來訪的形式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同時企業已確認享受穩崗返還資金的,將按程序發放穩崗返還資金。
聯系電話:0595-23872658(永春縣就業和人才人事服務中心);0595-23882664(永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附件:2022年度永春縣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擬發放情況匯總表(第三批)
永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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