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10101-0100-2024-00055
- 備注/文號:永政〔2024〕33號
- 發布機構:永春縣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17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研究決定:
洪偉彬同志任永春縣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隊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王文進同志永春縣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隊長職務。
永春縣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7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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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研究決定:
洪偉彬同志任永春縣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隊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王文進同志永春縣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隊長職務。
永春縣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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