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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QZ10101-3000-2022-00032
- 備注/文號:永政〔2022〕13號
- 發布機構:永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07
永政〔2022〕13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及省市駐永有關部門:
《永春縣惠企提效穩經濟大盤若干政策措施》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永春縣人民政府
2022年6月7日
(此件主動公開)
永春縣惠企提效穩經濟大盤若干政策措施
為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特別是全國穩住經濟大盤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和國務院扎實穩住經濟的一攬子政策措施政策,高效統籌抓好疫情防控、經濟社會發展和安全穩定工作,助力企業達產滿產,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強財政政策支持
(一)全面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落實各級關于抓緊辦理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留抵退稅的要求,加大增值稅留抵退稅優惠力度,落實對小微企業、制造業以及更多行業存量和增量增值稅全額留抵退稅政策。優化辦稅服務,將年納稅繳費時間壓減至100小時以內,出口退稅平均辦理時間壓縮至6個工作日以內,主要辦稅事項100%全程網上辦,推動減稅降費政策直達市場主體。(辦理方式:申請享受;責任單位:縣稅務局)
(二)加快財政支出進度。推動上級專項轉移支付及時分解下達具體用款單位,加強預算執行跟蹤監控,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加快本級專項資金分配下達,對涉及助企紓困和扶貧惠民資金的,進一步簡化流程、壓減審核審批時間;涉及基本建設和政府采購的,提前履行有關程序,做好相關要素保障,確保資金一經下達即可支出。強化結余結轉資金動態盤活和統籌使用,加強對預算單位實體賬戶的管理,嚴格按規定將存量資金清理上繳財政。(責任單位:縣財政局)
(三)用足用好專項債券資金。加快對接國務院措施關于擴大專項債支持領域和使用范圍的要求,精準做好專項債項目滾動策劃申報,爭取更多債券資金支持,促進項目加快投建,擴大有效投資。建立項目清單臺賬,實行“旬統計、月通報、季預警”機制,加強專項債券穿透式監測,加快專項債券資金支出進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發改局)
(四)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增信作用。推動銀擔深化互信合作,積極創新銀擔業務產品,進一步提高批量擔保業務規模。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提供融資擔保支持。落實降費讓利,保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平均擔保費率低于1%。(辦理方式:申請享受;責任單位:縣財政局,金融辦、人行永春縣支行、銀監永春監管組)
(五)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將政府采購面向中小微企業報價的扣除比例從6%-10%提高至15%-20%。政府采購工程根據項目特點、專業類型和專業領域合理劃分采購包,積極擴大聯合體投標和大企業分包,降低中小企業參與門檻,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競爭,按照統一質量標準,采購人超過200萬元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要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4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非預留項目要給予小微企業評審優惠,增加中小企業合同規模。(責任單位:縣財政局)
(六)落實擴大實施社保費緩繳政策。將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5個特困行業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政策延至年底,并擴圍至其他特困行業。(責任單位:縣人社局,縣稅務局)
(七)免征相關行業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對我縣工業、物流、餐飲、住宿、公路水路運輸、旅游等六大行業免征2022年度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相關行業判斷標準按照現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執行。(責任單位:縣稅務局)
(八)加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力度。對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的企業,以及30人(含)以下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的企業,予以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2021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2021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90%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辦理方式:免申即享;責任單位:縣人社局、財政局,縣稅務局)
(九)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對因新冠肺炎疫情嚴重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中小微企業,按每名參保職工不超過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支持企業組織職工以工作代替培訓。拓寬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受益范圍,由出現中高風險疫情地區的中小微企業擴大至該地區的大型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辦理方式:申請享受;責任單位:縣人社局、財政局)
(十)實行地方貢獻增量獎補。對龍頭企業、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在實現年度增長目標前提下,以企業前三年地方經濟貢獻平均數為基數,給予年度新增地方經濟貢獻部分分類分檔獎勵。(責任單位:縣工信商務局、財政局)
(十一)加快推進園區標準化建設。支持符合條件的工業(產業)園區標準化項目積極爭取專項債,引導商業銀行對獲得專項債的園區建設主體提供配套融資優惠支持。鼓勵中小微制造企業入駐工業(產業)園區,對租賃試點工業園區標準廠房的企業,在項目投產后,對實際廠房租金達每月10元/平方米以上的,可結合園區產業現狀,項目產值、稅收貢獻等指標,按實際用于生產的面積,給予企業項目補助,獎勵期限3年。(責任單位:縣工信商務局、財政局、金融辦,人行永春縣支行、銀監永春監管組)
二、加強金融政策支持
(十二)加強對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受疫情影響人群等的金融支持。鼓勵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辦理無還本續貸業務,按市場化原則自主協商貸款還本付息方式,應延盡延,延期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不超過2022年底。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受疫情影響隔離觀察或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金融機構對其存續的個人住房、消費等貸款,靈活采取合理延后還款時間、延長貸款期限、延期還本等方式調整還款計劃。對延期貸款堅持實質性風險判斷,不單獨因疫情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不影響征信記錄,并免收罰息。對參加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機制的中小微企業,擔保費和評估費各按貸款金額的0.5%予以補助。(辦理方式:申請享受;責任單位:銀監永春監管組、人行永春縣支行,縣金融辦、市場監管局)
(十三)優化信用服務。鼓勵有條件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接入機構積極運用自身業務系統,或采取與政府部門、醫院等單位對接等方式,排查新冠疫情開始后發生逾期的征信記錄。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因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但未住院隔離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在疫情防控期間因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的逾期信貸業務,經接入機構認定,相關逾期貸款可以不作逾期記錄報送;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企業,接入機構可依調整后的還款安排報送征信記錄;已經報送的,按征信糾錯程序予以調整;存在異議的,應主動與相關主體進行溝通協商,妥善處理。(辦理方式:申請享受;責任單位:人行永春縣支行)
(十四)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力度。積極爭取省第七期總額100億元的中小微企業紓困增產增效專項資金貸款。推行碳減排支持工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科技創新專項再貸款等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加大對綠色發展、能源保供和科技創新的信貸投放。加大再貼現支持力度,優先支持小微企業簽發、收受的票據,指導金融機構和核心企業擴大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努力提高小微企業首貸、信用貸發放比例。拓展供應鏈金融,落實應收賬款融資獎勵政策,推動政府參股供應鏈公司加快發展,推廣線上供應鏈金融,鼓勵銀行業機構與平臺企業合作,為鏈上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推動政務數據在金融領域共享應用,支持企業和個人依法依規從泉州市公共數據資源開發服務平臺獲取歸屬自身的政務公共數據,并提供銀行機構作為授信依據,擴大小微企業“信用貸”“ 首貸”。(辦理方式:申請享受;責任單位:人行永春縣支行、銀監永春監管組,金融辦、財政局、工信商務局、科技局)
(十五)推動銀行機構降低貸款費用。充分發揮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作用,引導銀行業機構將降準政策、再貸款再貼現、財政貸款貼息、存款利率下降效果等傳導至貸款端,對企業各類手續費應免盡免,不得對小微企業收取貸款承諾費、資金管理費,嚴格限制對小微企業收取財務顧問費、咨詢費,2022年末全縣企業貸款加權平均利率較2021年末水平再降低。(責任單位:人行永春縣支行、銀監永春監管組)
(十六)加大農業經營主體融資扶持力度。推廣“福建省鄉村振興貸”,將符合條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納入“白名單”管理,實現無抵押、純信用融資。對符合條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進行貼息扶持,農業龍頭企業不受年營業收入或銷售收入限制,每個經營主體最高貼息25萬元。深入推進農業政策性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科學謀劃融資項目,從2021—2022年鄉村振興整鎮推進創建試點鄉鎮和省級鄉村振興特色鄉鎮中篩選經濟基礎較好、項目策劃相對成熟、投融資主體明確的鄉鎮整體立項對接農業政策性金融進行融資。爭取創建全國金融服務鄉村振興創新示范區,設立金融支持鄉村振興風險補償資金。發揮地理標志商標質押貸款風險補償機制作用,擴大地理標志商標質押貸款覆蓋面。(辦理方式:申請享受;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市場監管局、金融辦,銀監永春監管組)
(十七)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依托“金服云”“信易貸”等平臺,進一步發揮信用信息對小微企業融資的支持作用,引導銀行提高貸款額度、降低貸款利率。建立中小微企業信用貸款市場化風險分擔補償機制,為符合產業政策導向、信用狀況良好的中小微企業提供貸款貼息,對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有效擔保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予以補貼。(責任單位:金融辦,人行永春縣支行、銀監永春監管組,發改局、財政局)
三、擴大消費需求和有效投資
(十八)穩定增加汽車、家電等大宗消費。依托云閃付平臺發放餐飲住宿、汽車、家電、家居建材、線上購物、商超百貨等各類商旅消費券,對2022年5月1日至10月31日“云閃付”發放的消費券,在省級財政資金補助的基礎上,縣級財政再按照比例給予配套。落實乘用車購置稅減半政策,進一步降低購車成本。舉辦節慶活動,促進文旅市場復蘇發展。爭取省級服務業發展引導切塊資金,重點支持文化旅游和直播經濟等消費領域發展,支持具有公共服務屬性的直播基地項目建設和重要直播經濟活動。(辦理方式:申請享受;責任單位:縣工信商務局、發改局、文體旅游局、稅務局)
(十九)推動旅游市場加快回暖。在我縣注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旅行社,每年招徠、接待入永游客(不含中小學生研學團隊)游覽縣旅游集散中心及2個景點(含)以上并在永春住宿一晚(含)以上的,達到500人次以上(含500人次,下同)2000人次以下(不含,下同),每人次補助10元;達到2000人次以上8000人次以下的,則所有游客提高補助至15元/人次;達到8000人次以上的,則所有游客提高補助至20元/人次,每年每家不超過20萬元。在我縣注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旅行社,包裝開發中小學生研學線路(線路行程需包含縣旅游集散中心體驗課程),年接待研學團隊達5000人次及以上、1萬人次及以上、2萬人次及以上分別給予旅行社一次性獎勵1萬元、5萬元、12萬元。(辦理方式:申請享受;責任單位:縣文體旅游局、縣財政局)
(二十)開展“攻前期、快審批、促落地”活動。全力推動十里桃源項目、達埔香氛產業園項目等28個項目關鍵前期節點取得突破,落實專班推進、加快審批節奏、加強要素保障、強化協調調度,建立“一項目一機制促進度”機制,采取“門對門”“點對點”精準服務,及時協調解決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爭取6月底前全面突破各個節點工作,下半年適時啟動開展新一輪項目前期攻堅活動。(責任單位:縣發改局、項目推進辦、自然資源局、林業局、住建局)
(二十一)加快推動交通基礎設施投資。加快推進橫七線(G356)永春石鼓卿園至達埔前峰段公路工程、泉南及沙廈高速公路改擴建工程等在建項目;加強資源要素保障,優化審批程序,推動泉南國家高速公路改擴建新增永春錦斗出入口及接線工程、國道G356線永春達埔至玉斗段公路工程等前期工作。持續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完善農村交通基礎設施,計劃完成農村公路新改建50公里、農村危橋改造3座、安全生命防護工程30公里。(責任單位:縣交通運輸局)
(二十二)加快推進水利工程項目建設。加快推進馬跳水庫、水美鄉村、城鄉供水一體化及河道綜合整治等一批在建水利項目建設;推動晉江防洪工程、八庫連通、穩定水源工程、抽水蓄能電站等前期規劃或可研工作。(責任單位:縣水利局)
四、穩產業鏈供應鏈
(二十三)優化企業復工達產政策。落實屬地責任,做好疫情防控指導,督促企業(單位)設立防疫專員并加強培訓,指導企業落實落細人員個人防護、健康監測、核酸檢測“應檢盡檢”、日常通風消毒等常態化防控措施,嚴防疫情輸入與擴散。加強企業員工返崗、物流保障、上下游銜接等方面服務,盡量減少疫情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責任單位:縣工信商務局、交通運輸局、衛健局、工業園區管委會)
(二十四)激活建筑企業增長活力。將電子投標保函延伸覆蓋到勘察、設計、監理招標,釋放建筑企業投標保證金現金流,增強建筑業市場主體活力。將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提高至30%,試行豎向結構的裝配式建筑,支持重點建筑企業申報科技創新補助政策,推動建筑業產業化、裝配化發展。(辦理方式:申請享受;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發改局、自然資源局、科技局、財政局、金融辦)
(二十五)不折不扣確保交通物流暢通。嚴格按照國家、省、市疫情防控和物流保通保暢要求,優化貨運車輛交通防疫服務。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阻斷或關閉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嚴禁硬隔離縣鄉村公路,不得擅自關停高速公路服務區、鐵路車站。嚴禁限制疫情低風險地區人員正常流動。對來自或進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的貨運車輛,落實“即采即走即追”制度。客貨運司機、快遞員到異地免費監測點進行核酸檢測和抗原檢測,視同本地居民納入檢測范圍、享受同等政策,所需費用由地方財政予以保障。(責任單位:縣交通運輸局、財政局、衛健局)
(二十六)著力降低市場主體用水用電用氣用網等成本。全面落實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水、用電、用氣“欠費不停供”政策,設立6個月的費用緩繳期,緩繳期間免收欠費滯納金。開展2022年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行動,依法查處城鎮供水供電供氣領域違法違規收費行為,進一步規范經營者收費行為,推動落實各項惠企降費政策。督促電信運營企業落實2022年中小微企業寬帶和專線平均資費再降10%的政策。優化工程領域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全面推行保函(保險)替代現金繳納投標保證金,鼓勵招標人對中小微企業投標人免除投標擔保。(責任單位:縣城市管理局、永春自來水公司、國網永春縣供電公司、新奧燃氣公司,工信商務局、市場監管局、發改局)
(二十七)鼓勵供應鏈產能回歸。支持納稅貢獻達到一定標準的龍頭企業通過改造低效用地,建設標準廠房,以商招商引進上下游供應鏈企業就近協作配套,推動永春縣域外上下游供應鏈企業產能回歸。引進上下游供應鏈企業的新增地方經濟貢獻,視同該龍頭企業的新增地方經濟貢獻,對新增地方經濟貢獻部分給予分檔獎勵。(責任單位:縣工信商務局)
(二十八)支持企業加強創新發展。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縣財政給予每家20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的給予每家10萬元獎勵。新認定或重新認定的國高企業在省、市級補助的基礎上,縣級財政配套部分不再重復獎勵。對新認定的省高企業在省、市級補助的基礎上,縣財政按不低于原有補助標準給予配套獎勵。(辦理方式:免申即享;責任單位:縣科技局、財政局)
(二十九)加快推進重大外資項目。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屬于我省鼓勵發展、列入省重點外資項目,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健全重大外資項目專班服務機制,實行“一企一策”,并納入縣重點項目管理,加快推進重大外資項目轉段升級。對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重大項目,按現行穩增長政策予以獎勵。(責任單位:縣工信商務局、財政局、發改局、自然資源局)
(三十)引進新一代信息技術服務。鼓勵新一代信息技術服務商在我縣注冊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為我縣企業實施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項目提供技術支撐。對新引進投資額達500萬元以上且在永春有實質性開展服務業務的獨立法人機構,項目建設完成后按其實際到位投資額的5‰獎勵,最高不超過5萬元。對年度簽訂的累計服務合同金額(不含設備購置)大于100萬元的,按實際累計完成服務金額(以發票為準)的5%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辦理方式:申請享受;責任單位:縣工信商務局、財政局、招商辦)
五、保障糧食能源供應穩定
(三十一)落實糧食收益保障等政策。嚴格執行各級強農惠農政策。2022年7月底前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第二批資金發放到戶。落實化肥保供穩價調控措施,保障化肥供應充足、價格穩定。繼續實施秈稻最低收購價政策,落實好2022年適當提高稻谷最低收購價水平的政策要求。持續抓好糧食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2.49萬噸糧食儲備任務,提升糧食應急供應保障能力。(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發改局,縣供銷社)
(三十二)抓緊推動實施一批能源項目。推動國電投、華能等央企在我縣投資光伏等新能源項目,開工建設1000千伏北電南送特高壓重大電網工程,提升區域供電能力,全力保障電力能源可靠供應。提升農村公用架空線路電氣化水平,提升供電可靠性,切實壓降用戶停電時間。(責任單位:縣發改局,國網永春縣供電公司)
(三十三)保障新上項目用能。堅持能效優先和保障合理用能相結合,積極爭取國家重大項目能耗單列政策,做好能耗指標保障服務工作,依法依規開展節能審查,推動能源要素向單位能耗產出效益高的產業和項目傾斜。(責任單位:縣工信商務局、發改局)
六、保障基本民生
(三十四)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后進行補繳。在此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受疫情影響的繳存職工,疫情期間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提高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職工家庭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地無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住房的,租房提取額度由每月600元提高至800元。(責任單位: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管理永春管理部)
(三十五)做好醫療保障服務。實行階段性緩繳職工醫保、生育保險費。鼓勵群眾以靈活就業人員形式參加職工醫保,支持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和家庭共濟賬戶支付核酸檢測費用。建立參保單位醫保專員工作機制,依托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設立醫保服務窗口,大力推進醫保服務下沉,打通醫保服務“最后一公里”。(責任單位:市醫保局永春分局)
(三十六)加大社會辦醫支持力度。引導社會力量投資健康服務產業,實行民辦醫療機構與公立醫療機構待遇“三同步”,即醫保定點準入、職稱評審同等待遇、高層次人才同步認定。鼓勵支持舉辦康復、托育、老年病、精神、臨終關懷醫院等特需機構。(辦理方式:申請享受;責任單位:縣衛健局、人社局、財政局、民政局,市醫保局永春分局)
(三十七)強化養老服務及社會救助工作。根據省市文件規定按程序對符合條件的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給予一次性開辦補助(自建的每床補助10000元、租賃的每床補助5000元)和床位運營補助(按年實際平均入住床位數,普通床位每年每床2000元,護理型床位每年每床2400元)。營利性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達到30%以上,也可申請護理型床位運營補助。提高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城鄉低保標準提高至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45%,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同步提高。(辦理方式:申請享受;責任單位:縣民政局、財政局)
(三十八)優化提升職工服務。統籌安排150萬元工會專項資金,組織基層工會開展職工療休養活動。安排資金20萬元,開辦2022年職工子女暑托班10班次,幫助職工特別是“雙職工”解決子女暑期管護后顧之憂。(辦理方式:申請享受;責任單位:縣總工會)
(三十九)做好保供穩價工作。落實國務院措施關于做好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資保供穩價工作的要求,做好“米袋子”保供穩市,落實2.44萬噸糧食儲備任務,提升糧食應急供應保障能力。做好“菜籃子”產品的生產、流通、儲備等工作,對肉蛋菜種養殖基地升級改造、開展副食品配送、生豬活體儲備等項目給予資金補貼。落實物資保障“平戰結合”工作方案,做好疫情防控的生活物質保障工作。(責任單位:縣發改局、工信商務局、農業農村局)
(四十)統籌發展和安全。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和安全生產大檢查,切實加強重大安全風險防范化解。持續推動標準化提升專項行動,落實好“三張清單”制度,實施“紅橙黃藍”分級分類動態監管,爭取年底前完成1095家企事業單位標準化創建目標任務。強化宣傳警示教育,運用“現身說法”典型事故、重大隱患問題曝光等手段,以案釋法警醒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嚴肅開展執法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責任單位:縣應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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