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10107-0101-2024-00016
- 備注/文號:永交〔2024〕53號
- 發布機構:永春縣交通運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06
各鄉鎮人民政府、永春公路分中心,局屬各單位、各股室,各項目、各企業:
現將《永春縣交通運輸系統防臺防汛應急預案(修訂)》印發你們,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抓好落實,全力保障交通運輸安全暢通。原預案(永交〔2024〕19號)同時廢止。
永春縣交通運輸局
2024年8月6日
(此件主動公開)
永春縣交通運輸系統防臺防汛應急預案(修訂)
為有效處置臺風、大暴雨和汛期期間涉及我縣交通運輸行業的應急處置工作,建立統一領導、分工負責、職責明確、運轉有效、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科學組織的應急處置體系,提高交通運輸系統防臺抗臺和防汛搶險工作能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泉州市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結合我縣交通運輸行業實際,修訂制定本預案。
第一章 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防臺防汛應急范圍是指發生臺風、大暴雨和汛期期間等自然災害,所可能危害或危害轄區內道路、水路運輸安全、公路(橋梁)施工安全、道路暢通安全、交通設施安全、公共安全等應急搶險、人員疏散、物資運輸等。
第二章 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踐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的重要論述精神,更加精準、精細、精實地做好暴雨、洪水、臺風等災害的防御工作,全面提升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確保防汛防臺和應急搶險工作有序、高效。
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按照縣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縣防指)的統一部署,時刻把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防臺防汛應急處置體系和長效機制,提高防臺防汛、應急搶險處置能力,把臺風、暴雨、山洪等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保障經濟社會平穩發展。
第三章 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實行“條塊結合、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防御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將防汛防臺工作要求融入日常業務工作中,常檢查、常巡查、常排查、常整治。各級各單位要明確具體人員負責,層層抓落實。
二、居安思危,預防為主。堅持常備不懈、預防在先的思想,做好應對自然災害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工作準備和物資準備。建立健全防臺防汛信息報告體系、指揮協調體系、防災救災體系和搶險疏通體系。加強隊伍培訓和防災救災知識宣傳,提高全員意識,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三、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堅持防災、抗災和救災相結合,組建搶險隊伍,交通、公路等單位和鎮、村密切配合,相互協作,組織干部職工、技術人員、專業隊伍、養護班組等積極參與。
四、整合資源,提高效率。堅持條塊結合、資源共享、信息互通,有效整合和合理利用資源。建立健全應對自然災害的聯動機制,提高處置防臺防汛綜合管理水平。
五、依靠科學、創新手段。堅持依靠科技防災,充分發揮專家和先進技術的作用,運用科學防災減災知識,不斷提高交通運輸系統應對自然災害和防臺防汛、應急搶險綜合管理水平。
第四章 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成立永春縣交通運輸系統防臺防汛應急領導小組,由縣交通運輸局局長任組長,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任副組長,成員由縣交通運輸局辦公室、執法與安全監督股、工程股(路長辦)、縣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地方海事發展中心)、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農村公路發展服務中心、永春公路分中心、永春閩興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永春郵政公司等部門(單位)相關負責人和各鄉鎮分管領導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依托在縣交通運輸局工程股(路長辦),統一協調全縣交通運輸系統防臺防汛搶險救災工作。
主要職責:
1.在縣委、縣政府和縣防指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交通運輸系統防臺防汛應急指揮系統、應急聯動機制和工作制度,統籌協調縣防指成員單位之間有關事宜,部署推進縣交通運輸系統防臺防汛和應急搶險各項工作。
2.制定、修訂交通運輸系統防臺防汛應急預案,并及時上報、組織實施。督促系統各單位建立健全和完善細化專業(類)防臺防汛應急預案和預警機制。
3.組織開展交通運輸系統汛前各類隱患排查,落實防臺防汛搶險救災隊伍組建、搶險救災應急物資和設備儲備等各項應急工作,及時完善和更新各類防汛應急要素,并做好臺賬記錄、匯總。
4.組織開展防災科普宣傳和應急搶險技術培訓,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實戰演練。及時向系統各單位傳達上級防指工作要求,并督促落實。及時研究解決有關防臺防汛、應急搶險等工作中的問題。
5.協調做好汛期及各類應急響應階段的值班值守安排、防臺防汛經費和物資調度、應急搶險隊伍組織調配、災情和突發公共事件工作信息等各類信息的發布、災情報送等工作。
6.落實縣防指的決定和指示,組織、指導做好全縣公路(橋梁、隧道)的防暴雨、洪水、臺風等工作。協調、指導公路(橋梁、隧道)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及時組織搶修公路、橋梁和隧道等交通設施水毀工程,配合公安部門實施公路交通管制、調度應急通行線路,保障公路交通干線暢通。
7.組織調度、征用搶險救災車輛,保障搶險救災人員、物資、設備的緊急運輸和危險地帶群眾轉移工作。
8.做好縣委、縣政府和縣防指、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五章 預防部署
一、分工明確。建立健全和完善細化職責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應對處置流程與措施規范,具有針對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強的專業(類)應急預案和預警機制。尤其是對交通量較大的路段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對易發水毀路段預先制定繞行路線方案。
二、做好準備。各單位要結合各自工作職能職責,檢查防臺防汛應急預案以及物資、設備等儲備情況,及時補漏補缺;檢查在建項目現場的防臺防汛措施;檢查客運站防臺防汛的安全措施;檢查單位值班制度和通訊聯絡設備。
三、排查隱患。加強公路、橋梁、隧道及沿線的地質災害等隱患排查,加大沿河、傍山、高邊坡等水毀易發路段的檢查,并建立隱患臺賬,明確責任人員,逐一落實整改。無法一時整改到位的,要做好安全警示標志。重點做好涵洞、邊溝、截水溝等排水設施的清淤和缺損修復。
四、安全行車。加強道路運輸企業特別是客運企業的行車安全管理,隨時掌握客運線路的道路通行狀況,加強駕駛人員的行車安全教育。對存在嚴重通行安全隱患的企業,必要時應及時暫停相關客運線路的運營,杜絕重大交通事故。
五、緊盯項目。加強施工區域、人員居住地、工棚等重點領域和人員密集場所的檢查,督促在建項目的建設、施工、監理等參建單位及時做好人員、施工材料、機械設備的保護、加固和轉移工作,并對高空作業設施全面檢查、加固,必要時暫停高空作業或予以拆卸,確保安全。
六、應急搶通。縣交通運輸局和永春公路分中心分別成立公路疏通搶修領導小組,永春公路分中心負責國省干線等專養公路搶修任務,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群養縣道搶修任務。鄉道、村道由屬地所在的鄉鎮、村居負責搶修。各道路權屬部門要根據縣防指的指令及道路堵塞、受損情況,及時調動人員、設備、物資進行公路疏通搶修、保障人員和物資疏散暢通。
七、加強預警。要進一步建立完善防汛防臺預警機制,加強與氣象、水利、自然資源等部門的溝通合作,密切關注汛情、雨情、水情、洪澇和臺風等極端天氣變化情況,視情啟動不同級別的防臺防汛應急響應。
八、宣傳到位。要及時將防汛預警和部署信息通過媒體、網絡、短信、電子顯示屏等方式告知交通運輸行業相關單位、人員及社會公眾,重點加強客運站、運輸企業、在建項目從業人員宣傳預警,做到早防范、早準備。
第六章 應急響應
在氣象、水文等預報部門發布的暴雨、洪水、臺風、風暴潮的監測和預報預警信息時,根據災情可能對交通運輸行業產生的影響和破壞,以及所需采取的防范應對措施,適時啟動IV、III、II、I四級預警響應,并啟動相應等級應急預案。
一、Ⅳ級應急響應——正常值班程序(藍色預警信號)
1.系統單位(股室)安排防汛值班人員到本單位值班室,24小時值班,密切監視發展趨勢和風情、雨情、水情,及時做好相關信息的上傳下達,同步梳理、完善單位內部搶險物資情況。
2.系統各單位(股室)按照職責分工,分別組織到公路、橋涵、客運站等一線巡查,全面排查存在隱患并做好安全防范。
3.系統各單位(股室)組織到各運輸企業、在建項目等一線檢查,指導督促落實好安全防范各項準備措施。
4.通知各搶險救災應急隊伍做好搶險救災各項準備。
二、Ⅲ級應急響應——預警值班程序(黃色預警信號)
在Ⅳ級應急響應應對措施的基礎上,召集相關單位會商,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預案。
1.值班人員加強24小時值班,帶班領導上崗值班,在縣防指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部署和開展防臺防汛工作。
2.縣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視情對公交、客運線路和班次進行調整,通知各道路運輸企業密切關注天氣變化,確保行車安全。
3.永春公路分中心、局工程股全面檢查在建交通工程工地塔吊、支架、懸掛物等高空作業設施,以及地質災害點和低洼地帶等施工駐地的安全情況。
4.路長辦協調各道路管養部門針對農村公路易積水、高邊坡、沿線地質災害易發點(隱患點)再次排查并做好防護措施。
5.通知各搶險救災應急隊伍做好全員待命。
三、Ⅱ級應急響應——預警值班程序(橙色預警信號)
在Ⅲ級應急響應應對措施的基礎上,再次召集相關單位(必要時邀請專家)會商風情、雨情、汛情,進一步研究部署防御措施。根據會商意見發出Ⅱ級響應緊急預警通知,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預案。
1.系統各單位(股室)進入警戒狀態,主要領導和帶班領導立即到崗,帶班領導與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
2.縣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視情對受影響區域的相關公交、客運線路和班次暫停運營;通知各道路運輸企業密切關注天氣變化,適時停止運輸路線。
3.受較大影響區域的在建項目全部停工,并對工地進行必要加固和搶護,沿河施工工地、低洼地帶、易滑區、地質災害隱患點的人員、物資、設備及時進行轉移和保護。
4.主要業務單位(股室)及時收集險情、災情,搶險隊伍根據縣防指的命令投入搶險救災。
四、I級應急響應——緊急搶險救災程序(紅色預警信號)
在Ⅱ級應急響應應對措施的基礎上,發出I級響應特急預警通知,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預案。
1.主要負責人親自指揮抗洪救災工作,各單位(股室)要以防汛搶險為中心開展工作,全面落實各項防范舉措,及時發現、處理并報告水毀災情,組織開展應急搶險工作。
2.縣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視情對受影響區域的公交、客運線路和班次全面暫停運營;通知各道路運輸企業停止受影響區域的運輸路線。
3.根據縣防指的指令,及時組織車輛處于待命狀態或進入預定地點,積極完成疏散人員與物資運輸的任務。
4.督促受影響區域的所有在建項目全面停止施工,人員全部轉移。
5.按照縣委、縣政府和縣防指有關抗洪搶險的重大決策和部署,認真履行職責,組織開展防臺防汛緊急搶險等工作。
五、應急結束
接到縣防指宣布解除防汛防臺應急響應后,向有關單位迅速下達結束防臺防汛應急響應的通知。
第七章 信息報告
一、值班值守。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要設立防臺防汛應急工作機構,在臺風和汛期期間,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配備必要的人員和電腦、傳真機等辦公設備。
二、信息報送。建立“一般及較大災情短時報、重大及特大災情及時報”的報告機制。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值班人員要及時接收和報送臺風、汛期相關信息。信息報送按各級政府有關規定執行。信息報送應及時、迅速、真實和準確,不得漏報、瞞報、謊報和緩報。
三、報送時限。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要根據職責分工和行業特點,及時將臺風、汛期可能造成的自然災害和已造成的自然災害情況及時報告縣交通運輸局,匯總、上報各相關單位。
1.IV、Ⅲ級應急響應:每日10時與16時適時將災毀情況報送局防汛辦,遇重大及特大災情要立即報告。
2.II、I級應急響應:每日8時至24時每兩個小時適時將災毀情況報送局防汛辦(遇重大及特大災情要立即報告),特殊情況下要加大報災頻次。災情數據未發生變化的,也要按照“零報告”制度進行報告。
3.災情穩定后,根據省、市、縣防指要求的時間節點報送災情終報。
四、報送重點。一是重大災情速報,二是交通阻斷信息,三是災情統計快報。啟動應急響應后,各單位(股室)要根據災情情況,對應三大類報送情況,及時收集和報送災害對交通運輸影響、災毀損失、防范及處置措施等信息。
1.永春公路分中心、局工程股、各鄉鎮:重點提供普通公路阻斷匯總(體現阻斷的具體地點、條數,有橋梁損毀的單獨體現);災毀簡況綜述、統計(整體綜述);搶險現場投入力量累計匯總(人數、設備數、物資數等)。
2.各項目指揮部:重點提供在建工程搶險現場投入力量累計匯總(人數、設備數、物資數等);停工情況綜述(報具體項目);統計總的直接損失(整體綜述)。
3.縣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重點提供道路運輸(特別是客運)停運情況綜述(要求體現數量、停運區域);搶險應急運輸累計匯總(投入車輛數等)。
4.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重點提供抗災現場交通執法力量投入累計匯總(人數、設備數等)。
五、報送方式。根據省交通運輸廳有關要求,全省交通防臺防汛信息報送及相關管理工作,將全面通過手機APP模塊(公路水路安全暢通與應急處置系統)開展。上級將根據報送情況進行水毀補助,并對運用情況進行考核。
1.農村公路災毀保險
2023-2027年度全省農村公路災毀保險由中國人壽財險福建省分公司(聯合體)承辦。農村公路管理數據庫內列養的全部農村公路、構造物及附屬設施由省、市、縣統一參保,期間發生的公路災毀損失中國人壽財險公司將予以部分賠償。
(1)各鄉鎮及管養單位保留事故現場的有關照片或實物證據,并通過微信群、郵件等方式及時提交給縣交通運輸局,由縣交通運輸局向縣中國人壽財險公司統一報案申請理賠(一般損毀應在發現后24小時內報送,涉及道路阻斷等重大損毀的應在1小時內報送)。
(2)各鄉鎮應積極配合保險查勘人員做好現場定損確認工作,并簽字確認災毀損失數量。現場查勘結束后,中國人壽財險公司查勘人員應立即向鄉鎮經辦人員出具需要提供的索賠資料清單,并協助鄉鎮經辦人員準備索賠資料。
(3)完成定損并達成賠償協議且材料收集齊全后,中國人壽財險公司按合同約定的時效進行賠付,理賠金撥付至國庫支付中心賬戶后,再進行分解轉撥。
(4)依據2024年省廳災毀保險合同范本,路基掏空按新建擋墻修復的,應在半年內完成。完成后保險公司追賠至270元/立方米,半年內未完成的,按120元/立方米賠付。
2.部災毀采集系統
該系統為交通運輸部災毀填報安卓應用端,原則上僅填報較大的公路損毀。
(1)采集填報范圍
坍塌方:單處溜方200方以上或已造成公路阻斷的;
路面:單處損毀長度30米以上;
擋墻:單處修復方量100立方米以上;
橋涵等構造物:應報盡報。
(2)事件合并與劃分
原則上路線500米范圍內的同類型災毀可在同一事件中匯總,同一事件可包含多種損毀形式;但事件中的災毀點應嚴格按照災毀設施類型劃分,分別填報。
(3)路基、路面、坍塌方三種類型需采集兩個點,請分別在損毀處兩側采集,系統將對經緯度距離進行復核。同時損失填在其中一側即可,另一側損失全部填0。
(4)該APP需到現場進行采集,由手機定位生成經緯度等水印信息,請勿二次拍攝手機相片或電腦相片。損毀已修復補錄的,可現場采集修復后照片上報,縣級審核時我局再通知填報聯系人提供損毀照片作為驗證照片錄入。
3.局災情統計組
負責收集和匯總全縣農村公路災毀信息,并及時填報公路水路安全暢通與應急處置系統(防臺防汛災害應急處置手機APP模塊):
(1)“應急準備”模塊填報搶險資源(含搶險隊伍、應急設備);
(2)“預案執行”模塊填報每次臺風暴雨預案啟動后相關預案的落實和執行情況(包括工地停工、道路運輸、道路管制等情況);
(3)“災害評估”模塊填報每次臺風暴雨災情發生后受災損失、搶險投入、災毀阻斷等情況。
4.交通防汛搶險工作微信群。縣交通運輸局已組建“交通防汛搶險工作”微信群,各單位(股室)、鄉鎮分管領導、聯絡人及相關管養單位均已入群,主要職能是及時部署和開展我縣交通運輸系統防臺防汛的有關預警通知、決定、指令工作,有關人員須及時關注接收,確保災情信息及時快速、準確高效地傳達。
六、信息公開。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要及時向社會發布有關交通中斷、繞道通行等信息。信息公開要增強政治責任感和工作敏銳性,領導親自把關,并指定專人負責,確保及時快速、準確高效。
第八章 應急保障
一、應急通信和經費保障。縣交通運輸局防汛辦負責指導、組織、協調全縣交通防災、抗災、救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構建全縣交通運輸系統統一的防災、救災應急信息溝通平臺。縣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各鄉鎮、各企業、各項目每年要安排防臺防汛應急工作專項經費,用于購置、完善、更新應急裝備、物資和應急培訓、演練,保障應急處置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縣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要依托永春閩興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組建客運隊1支(常備客車10輛、座位數324個)、依托泉州市新興物流有限公司等組建貨運隊1支(常備貨車10輛、噸位數165.225噸)。各項目指揮部要依托施工單位分別儲備搶險機械設備(包括裝載機、挖掘機、推土機、吊車、自卸汽車、水泵、發電機等)。建立應急救援設備(裝備)動態數據庫,明確應急單位工程搶險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的位置,并建立相應的維護、保養和檢測等制度,確保在應急情況下能夠正常使用。
三、組建應急救援隊伍保障。各單位要負責組建應急救援隊伍,制定救援隊伍保障方案,定期組織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培訓和演練,提高應對和處理防災、救災交通應急能力。各在建項目要分別組建若干搶險救援隊伍,確保發生臺風、洪災危害時刻能夠迅速集中,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四、交通應急管制和應急交通工具保障。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要根據現場指揮部的要求,配合公安交警迅速實行交通應急管制,調度應急通行路線和應急車輛等,保證各類交通運輸工具在應急行動時優先運送應急物資和人員。
第九章 預案管理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對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并按照預案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裝備完善、預案演練等監督檢查工作,為應急工作提供良好保障。
第十章 獎懲
一、在防臺防汛應急事件發生后,有關單位對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可給予表彰和獎勵:
1.在處置緊急情況工作中,組織嚴密,指揮得當,奮力搶救搶險,出色完成任務者;
2.在危險關頭,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搶救群眾有功者;
3.舉報重特大隱患有功的單位和個人;
4.其他有特殊貢獻,成績顯著者。
二、臺風汛期災害發生,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應視其情節和危害后果,由所在單位或上級機關給予紀律處分;經營單位或個人不服從統一指揮和調度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玩忽職守,瞞報、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緊急情況,延誤處置或造成嚴重后果和重大影響的;
2.對臺風、洪澇應急問題處置不力,不及時采取措施處置或采取措施不力,造成嚴重后果和重大影響的;
3.在處理緊急情況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在緊要關頭臨陣脫逃的;挪用、克扣、貪污或集體私分搶險救災物資的;
4.阻礙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
5.對因信息溝通不及時和組織協調不夠等原因,導致對外報道不實而造成重大影響或嚴重后果的;
6.其他危害搶險救災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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