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10120-1000-2023-00049
- 發布機構:永春縣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19
根據《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縣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滿意度調查的通知》(泉政教督辦〔2023〕8號)精神,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于2023年11月17日至11月24日采用“互聯網+調查”方式,開展縣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滿意度調查。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調查對象
2023 年接受“兩項督導”泉州市實地督導的縣(市、區)。調查樣本量為常住人口的 1.5%。我縣不得少于0.06萬人,其中公眾(學生家長等社會各界對象)不少于調查對象的 50%。
二、調查問卷
調查問卷分為公眾問卷(社會公眾)、教師問卷(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學生問卷(各級各類學校學生)。每份問卷由填答人基本情況和調查主要內容兩部分組成。
三、調查方式
調查對象請掃描二維碼(如下),進入問卷填答;填答人選擇各自身份, 選擇相應問卷填答。填答人提交問卷后, 將自動上傳至系統后臺,以保證調查過程公正、問卷結果和問題舉報內容保密。
感謝您的參與和支持!
永春縣教育局
202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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