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10120-1000-2024-00015
- 備注/文號:永教基〔2024〕53號
- 發布機構:永春縣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30
各民辦學校(含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
根據《泉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3年度民辦學校年檢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通知》(泉教民〔2024〕1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規范我縣民辦學校辦學行為,提高民辦學校辦學質量,在各民辦學校自查的基礎上,縣教育局聯合民政、市場監管、應急管理等部門工作人員組成檢查組,對我縣民辦幼兒園及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開展2023年度民辦學校年檢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
一、檢查情況。檢查組通過聽、查、看、訪等方式,從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黨團組織建設、組織機構設置和內部管理制度建設、師資隊伍建設、規范辦學、財務管理、安全管理等項目進行檢查。
(一)較好方面。各民辦幼兒園辦學指導思想端正,堅持公益性原則,校園和諧、穩定。學校能夠依法制定章程,各職能部門履職盡責,認真貫徹落實普惠政策,不斷提高保教保育質量。
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能較好地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行政部門的規章制度,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教學全過程,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教育公益性原則,校園和諧、穩定。
(二)存在問題。個別民辦幼兒園存在黨的教育方針上墻內容未更新;未能提供教職員工參加社保佐證材料;幼兒每月伙食費未上墻公示,部分管理制度不夠健全等問題。
個別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存在未與教職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部分制度不夠健全、內業資料不完整、食堂管理不規范、物防專柜欠物防噴霧劑等問題。
二、整改要求。檢查組根據檢查情況列出問題清單,限期予以整改。各校應及時制定整改方案,切實落實整改工作,對短時間內無法整改到位的,應該指定專人跟蹤落實,整改工作形成閉環。
三、年檢結論。檢查組依據書面材料審核、實地檢查結果、隨機抽查結果及日常監管等情況綜合確定永春縣邦大第一幼兒園等7所民辦幼兒園、永春縣和音文化藝術培訓學校等4所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2023年度年檢結論(詳見附件1,附件2)。
附件:1.永春縣2023年度民辦幼兒園年檢結果匯總表
2.永春縣2023年度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年檢結果匯總表
永春縣教育局
2024年5月30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1:
永春縣2023年度民辦幼兒園年檢結果匯總表
序號 |
學校名稱 |
辦學地址 |
辦學類型 |
舉辦者 |
年檢評估結論 |
1 |
永春縣蓬壺鎮欣星第一幼兒園 |
永春縣蓬壺鎮美中村六組 |
學前教育 (幼兒園) |
吳義林 |
合格 (普惠性幼兒園) |
2 |
永春縣邦大 第一幼兒園 |
永春縣桃城鎮榜頭社區 |
學前教育 (幼兒園) |
福建省永春華廈建設有限公司 |
合格 (普惠性幼兒園) |
3 |
永春縣欣星第二幼兒園 |
永春縣達埔鎮楚安村 |
學前教育 (幼兒園) |
潘天恩 |
合格 (普惠性幼兒園) |
4 |
永春縣小金星幼兒園 |
永春縣北環路環翠社區富臨國際小區801號 |
學前教育 (幼兒園) |
福建金星燕教育咨詢有限公司 |
合格 (普惠性幼兒園) |
5 |
永春縣碧蓕園幼兒園 |
永春縣五里街鎮碧蓕園二期小區 |
學前教育 (幼兒園) |
珠海市大地幼教投資有限公司 |
合格 (普惠性幼兒園) |
6 |
永春縣金寶龍幼兒園 |
永春縣石鼓鎮南環路寶龍二期 |
學前教育 (幼兒園) |
珠海市大地幼教投資有限公司 |
合格 (普惠性幼兒園) |
7 |
永春縣新華幼兒園 |
永春縣桃城鎮農貿新村93號 |
學前教育 (幼兒園) |
李國基 |
該園申請辦理終止,手續正在辦理中。 |
附件2:
永春縣2023年度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年檢結果匯總表
序號 |
學校名稱 |
辦學地址 |
辦學類型 |
舉辦者 |
年檢評估結論 |
1 |
永春縣英才培訓學校 |
永春縣石鼓鎮桃聯社區綜合大樓 |
短期培訓 |
鄭為民 |
合格 |
2 |
永春縣和音文化藝術培訓學校 |
永春縣桃城鎮城東北街145號2樓 |
非學歷教育 |
陳勁鵬 |
合格 |
3 |
永春縣思悅教育培訓學校 |
永春縣金龍城2期3棟5單元4樓 |
非學歷教育 |
謝志新 |
合格 |
4 |
永春莘誠教育培訓學校 |
永春縣八二三東路農資公司三樓 |
非學歷教育 |
林麗瓊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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