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10120-1000-2025-00015
- 備注/文號:永教基〔2025〕78號
- 發布機構:永春縣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17
全縣各小學: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維護教育公平,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精神以及省、市有關招生工作要求,現就永春縣2025年秋季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招生原則
(一)堅持“劃片招生、免試就近入學”“有效證件、分類招生、電腦搖號(抽簽)”招生原則,嚴格控制班生額,確保不出現新的大班額,繼續降低臨界大班額占比,全縣起始年級每班嚴格控制在45人以內。
(二)實行屬地管理,各鄉鎮組織區域內小學開展招生工作(縣直學校按照招生范圍),切實保障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做好控輟保學工作。
(三)堅持“規范招生”“陽光入學”,落實招生信息公開制度,加強招生入學監督管理。堅持便民服務,城區7所小學升級“教育入學一件事”網上招生服務,家長通過閩政通“泉服務”-教育入學一件事模塊等入口進行網上報名(附件2報名指南),為群眾報名入學提供便利。
二、招生計劃
桃城中心小學10班450人 鵬翔小學3班135人
實驗小學6班270人 五里街中心小學6班270人
桃溪實驗小學7班315人 第三實驗小學6班270人
石鼓中心小學6班270人
三、招生對象
戶籍在永春縣或居住在永春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滿6周歲(即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適齡兒童。
四、招生范圍
實驗小學:華巖、西安、五居及社區內購房戶并實際入住的適齡兒童,大羽村、化肥廠家屬區、社山社區、石鼓社區、埔頭村及良種場的適齡兒童,鼎盛上城、中融天璽購房戶適齡兒童,縣直單位(含省市駐永行政事業單位)、學校服務區內的省市駐永企業單位、五里街鎮直機關單位干部職工子女;碧桂園除一、二期外的新建樓盤購房戶的適齡兒童;五里街古街運營公司統一招商入駐的個體戶的適齡子女。
五里街中心小學:儒林社區及在社區內購房戶并實際入住的適齡兒童,中融天璽購房戶適齡兒童,縣直單位(含省市駐永行政事業單位)、學校服務區內的省市駐永企業單位、五里街鎮直機關單位干部職工子女。
桃城中心小學:云龍橋沿舊環城路至交通橋內側的桃城社區居委會居民及購房戶并實際入住的適齡兒童,留安商業樓(原中天酒店)業主子女,縣直單位(含省市駐永行政事業單位)、學校服務區內的省市駐永企業單位、桃城鎮直機關單位干部職工子女。
鵬翔小學:桃東社區居委會居民及桃東片區內的購房戶并實際入住的適齡兒童,君悅江山購房戶并實際入住的適齡兒童,環翠社區大鵬路以東的購房戶并實際入住的適齡兒童,臥龍社區居委會居民的適齡兒童,留安商業樓(原中天酒店)業主子女,原洋上、外坵小學服務區適齡兒童,縣直單位(含省市駐永行政事業單位)、學校服務區內的省市駐永企業單位、桃城鎮直機關單位干部職工子女。
桃溪實驗小學:桃溪社區及片區內購房戶并實際入住的適齡兒童,縣直單位(含省市駐永行政事業單位)、學校服務區內的省市駐永企業單位、桃城鎮直機關單位干部職工子女,桃城鎮擬撤并小學服務區適齡兒童。
第三實驗小學:環翠社區及環翠大鵬路以西的購房戶并實際入住的適齡兒童,仰賢社區1、2、3、14、15、16組、大坪村的適齡兒童,富臨國際、桃源華庭、鼎盛上城、碧桂園一、二期的購房戶并實際入住的適齡兒童,縣直單位(含省市駐永行政事業單位)、學校服務區內的省市駐永企業單位、學校所在地鎮直機關單位干部職工子女。
石鼓中心小學:桃場社區、桃聯社區及所在服務區內購房戶并實際入住、石鼓鎮轄區內已撤并學校所在村的適齡兒童,縣直單位(含省市駐永行政事業單位)、學校服務區內的省市駐永企業單位、石鼓鎮直機關單位干部職工子女。
化龍實驗小學、榜頭實驗小學、仰賢實驗小學等城區學校按照2024年招生范圍與以上7所升級“教育入學一件事”網上招生服務的小學同步開展線下招生工作,擴容增量,積極接收撤并學校或隨遷適齡兒童。
五、招生類別
(一)第一類:片區戶籍人口、常住戶口在小學招生服務區內或在服務區內購房并實際入住的適齡兒童。
1.優先招收住宅、戶籍同屬學校片區的“兩一致”戶籍人口的適齡兒童。“兩一致”指房產、戶籍同屬片區并實際入住。
2.戶籍隨居住在學校服務區域內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并實際共同居住的適齡兒童。
3.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服務區內購房(不含店鋪、店面)并實際入住的適齡兒童。
4.在永臺胞按照《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臺胞子女在閩就讀中小學幼兒園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24〕8號)等相關文件精神,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由監護人按要求向學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視同本地戶籍適齡兒童統籌安排到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屬片區優質公辦小學就近入讀。
5.對符合條件的港澳同胞、華僑華人子女等,視同本地戶籍適齡兒童,按照國家及省有關政策規定統籌安排入學。
6.外籍學生申請在我縣小學就讀的,依據《學校招收和培養國際學生管理辦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42號)、《福建省學校招收和培養國際學生管理規定(試行)》(閩政辦〔2018〕55號)的有關規定辦理。
(二)第二類:教育優待照顧對象
嚴格按相關政策認定教育優待照顧對象。對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見義勇為”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等對象,根據國家及省、市有關教育優待照顧政策,優化細化入學程序和服務措施,切實將政策落到實處。教育優待照顧對象6月下旬向我局初教提出申請,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在泉州市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系統上申請。
(三)第三類:適齡隨遷子女
1.外來戶籍在服務區內經商、辦廠、務工人員并在服務區內租房的隨遷子女;2.“拆遷戶”過渡安置期內租住在學校服務區內的隨遷子女。
六、招生辦法
1.招收符合第一類招生對象的,須提供戶籍、住房產權等有效證明材料;招收第三類對象(適齡隨遷子女),須提供戶籍證明、務工證(勞務合同或營業執照)、居住證(或租房合同)等有效佐證材料。
2.招收符合第二類招生優待對象的,須提供相應規定條件的有效證明材料;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在泉州市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系統上申請。邦大幼兒園須按照程序組織搖號并向教育局(初教)、相關學校提供名單。
3.為充分保障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讀需求,今年城區小學第一批次招生結束如有剩余學位,應積極接收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讀申請(第一批次如已招滿應及時發布通告,隨遷子女可以在第二批次申請到附近有學位的學校就讀)。未被錄取的隨遷子女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到城區有剩余學位的學校就讀。服務區域內的入學對象只能報名就讀一所學校,身份證號碼為唯一身份識別,不得跨區域報名或報名參加其他學校搖號。
4.除城區7所開展“教育入學一件事”網上招生服務的小學外,全縣其他小學應在7月5日之前完成起始年級招生(8月30日完成掃尾工作),并將新生名單報送基礎教育股(初教)。
七、工作要求
(一)落實義務教育主體責任。各鄉鎮(縣直各校)要落實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加強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保障招生工作平穩有序,確保義務教育“一個都不能少”。適齡兒童因身體狀況確需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監護人應當向戶籍所在地小學提出申請,并填寫《緩學申請表》,提供緩學證明材料(縣級及以上醫院的疾病證明等),按規定報當地鎮政府和縣教育局批準。有條件的小學要因地制宜,試點開展小班化教學探索實踐。在學位允許的情況下,鼓勵在小學一年級推行“長幼隨學”服務舉措,永春戶籍三孩家庭可自主選擇有學位的學校就讀,多孩家庭的二孩、三孩優先隨同兄姐同校(有學位的小學)就讀。
(二)保障特殊群體入學。
認真做好農村留守兒童、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困境兒童、家庭經濟困難兒童、殘疾兒童等群體入學保障工作,應入盡入、應保盡保。縣教育局聯合殘聯、鄉鎮(街道)等開展孤獨癥等殘疾兒童少年摸底登記,發揮特殊教育專家委員會作用,落實殘疾兒童少年“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所有義務教育階段普通學校不得隨意拒收服務片區內能夠隨班就讀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確保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應隨盡隨、就近就便優先入學。石鼓中心小學、達埔中心小學、五里街中心小學3所隨班就讀基地學校(或融合教育試點校)要在招生通告中公布咨詢電話,原則上實行大片區招收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積極接收符合條件的適齡孤獨癥兒童接受融合教育。特殊教育學校要積極挖潛擴容,推動“兩頭延伸”,擴大孤獨癥兒童等對象的招生規模。要科學認定送教上門服務對象,適齡殘疾兒童少年能夠入校就讀的,不納入送教上門范圍。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教育保障服務,穩步推進義務教育階段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寄宿就讀、助學幫扶、教育資助、心理健康教育“四個全覆蓋”。利用全國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情況監測系統,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數據核實,鞏固提升殘疾適齡兒童義務教育入學率。
(三)提升招生入學管理水平。各校要堅持和完善控輟保學聯控聯保機制,“一校一案”完善控輟保學方案,建立并動態更新適齡兒童(含隨遷子女)、疑似輟學學生、輟學學生“三本臺賬”,運用全國基礎教育管理服務平臺及時核查疑似輟學和輟學學生臺賬信息,抓好勸返復學工作,實行動態銷號管理,嚴防學生無正當理由長期請假造成事實輟學。要組織小學、初中共同做好“小升初”學籍未接續學生專項排查,特別是隨遷外出學生的升學去向和真實就讀情況,確保小學畢業生百分百升入初中。落實“高效辦成一件事”要求,深化“教育入學一件事”招生服務改革,逐步實現報名、材料審核和錄取一網通辦,為群眾提供便利。加強學籍管理和監控,嚴格按規定做好學籍錄入、接轉、接續等工作,確保“人籍一致、籍隨人走”。
(四)加強招生政策宣傳和招生服務工作。各小學要繼續實行“三統一”“五公開”(“三統一”,即統一公布公辦小學招生服務區域、招生程序、隨遷子女入學條件;“五公開”即要向社會公開招生時間、招生計劃、招生服務區域、招生辦法和招生結果)。要向社會公布招生咨詢服務、監督舉報電話,通過電視、互聯網、微信微博等渠道廣泛宣傳招生政策。
今年秋季我縣升級“教育入學一件事”網上招生服務改革的城區7所小學的招生通告需上報縣教育局(初教)審核同意后向社會公布。
(五)加強招生工作監管。各校要落實《福建省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要求,不得提前組織招生,包括通過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記、預約等方式爭搶生源,不得擅自擴大招生規模,不得預收費,不得采用筆試或以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對存在違規招生行為、違反學籍管理規定的學校,應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責令改正等。對監管不到位、履職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切實營造規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態。
八、咨詢電話
實驗小學:23881058 桃城中心小學:23871769
五里街中心小學:23867067 桃溪實驗小學:23867916
第三實驗小學:23879688 石鼓中心小學:23828001
鵬翔小學:23875106
投訴電話:23878883 投訴信箱:ycjyjcjg@163.com
永春縣教育局
2025年6月17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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