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10112-1600-2024-00091
- 備注/文號:永民養老〔2024〕44號
- 發布機構:永春縣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14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為了加強養老服務應急救援管理,形成應急救援合力,提高養老服務應急指揮和綜合救援能力,保護廣大老年人生命財產安全,探索建立永春縣區域性養老服務應急救援聯動工作機制,具體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則
堅持“黨政領導、統一指揮、部門聯動、社會參與、運轉順暢、科學高效”原則,明確“信息共享、會商研判、應急救援聯動、前后方指揮聯動、網格化管理”等五個方面內容。強化部門溝通協調、縣鎮(鄉)村無縫對接,實現信息共享、會商研判、統一指揮、協調聯動。
二、對象范圍
全縣轄區養老機構、村(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幸福院、長者食堂等養老服務場所以及特殊困難老年群體。
三、重點任務
(一)信息共享機制。各單位要將本部門掌握的重大風險源情況、應急資源情況以及本行業與搶險救援、應急救援、疫情(傳染病)防控、災害防治有關的實時監測數據、統計數據分析等信息及時共享。特別是,掌握重特大突發事件信息或重特大突發事件即將發生或發生可能性增大時,應及時將相關信息向有關成員單位發送,相關單位應對發送的信息及時會商研判,做好應急救援準備。
(二)會商研判機制。落實養老服務會商研判調度機制,由縣民政局提請分管縣領導召開會商研判調度會議,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上級有關部門的決策部署,研究協調指導全縣養老服務應急救援工作,通報工作開展情況;研究制定工作對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涉及各單位問題,促進各單位之間協作配合。針對突發事件發生規律、季節特點,適時組織相關成員單位開展聯合會商,分析研判事故災難和事件的特點,形成形勢分析意見或階段性預測評估意見,為縣委縣政府決策提供參考。在突發事件救援處置指揮中,視情及時組織召開救援處置會商,分析研判事態發展趨勢,向有關單位通報處置進展情況,提出進一步應對措施建議,適時調整應急處置方案。
(三)應急救援聯動機制。各單位按照“統一指揮聯合響應,部門調動”的原則調度使用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當本行業所屬救援力量不能滿足應急救援需要時,及時報告提請縣政府協調跨行業調動應急救援隊伍或其他救援力量進行增援;根據突發事件處置的需要,組織有關行業、專業的專家進行會商,提出處置意見和建議,趕赴現場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撐;現場處置裝備、物資不足時,各單位應主動協調部門所屬的專用裝備、物資趕赴現場參與應急救援處置。
(四)縣鎮(鄉)村三級指揮聯動機制。根據突發事件處置需要可設置前方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前方指揮中心成立后,應第一時間與上級指揮中心建立聯絡并保持聯絡通暢,及時報告應急救援情況,上級指揮中心視情向前方指揮中心提出處置建議,前方指揮中心應根據突發事件處置進展情況,視情上級指揮中心提出救援隊伍,裝備、物資等需求意見,上級指揮中心及時協調救援隊伍、裝備、物資、衛生防疫等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五)網格化管理機制。以鄉鎮為單位建立22個應急救援管理網格;各鄉鎮應明確網格內屬地派出所、消防救援、司法援助、市場監管、應急避難、醫院(衛生所)、商超、藥店等應急救援網絡;明確由鄉鎮分管安全的領導擔任網格長,落實公安、消防、司法、市管、應急避難、醫療救治、后勤保障應急聯絡員。
四、職責分工
各鄉鎮人民政府履行屬地責任,協調屬地派出所、消防救援、司法援助、市場監管、應急避難、醫療機構等應急救援資源,組織工作專班及時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縣民政局履行養老服務主管部門工作職責,牽頭協調相關部門落實養老領域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監督指導養老機構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督促指導養老機構防范和消除在建筑、消防、食品、醫療衛生等方面的安全風險和隱患。負責因突發事件應急生活救助工作。組織開展宣傳教育、從業人員培訓,提高風險防范和應急救援能力,優化提升養老服務質量。
縣公安局負責協調鄉鎮派出所掛鉤聯系養老機構,負責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現場的維穩工作,打擊養老非法集資,防詐騙,打擊欺老、虐老等違法犯罪行為。
縣司法局負責提供老年人應急救援司法援助。
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應急管理業務指導;在重要時期,如防汛期間,協調緊急避難場所、應急物資和裝備的調度使用。
縣消防大隊負責養老機構消防緊急救援,協調鄉鎮消防中隊掛鉤聯系養老機構,開展養老機構監督檢查,為養老從業人員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演練提供技術支撐及業務指導。
縣住建局負責在建養老服務設施房屋、消防安全監督,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撐及業務指導。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養老服務機構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協調鄉鎮市管所掛鉤聯系養老機構,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為養老從業人員開展知識培訓提供技術支撐及業務指導。
縣衛健局負責養老機構緊急救治,協調轄區醫療機構掛鉤聯系養老機構,為老人開通應急救治“綠色通道”,開展公共衛生安全宣教、老年健康講座,應急自救培訓等。
縣網信辦負責突發事件輿情監控,指導養老服務輿情處置工作。
五、應急救援流程
養老服務機構等場所或特殊困難老年群體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響應,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一)立即報告。養老機構或村(社區)應第一時間撥打“119、110、120”等應急救援電話,并及時向屬地政府、縣民政局報告,請求統籌處置。
(二)現場應急救援。養老機構等養老場所或村(社區)安全管理員應第一時間開展自救,屬地鄉鎮、民政、公安、消防、醫療等部門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相關應急救援人員趕赴現場全力以赴開展緊急救援、救治及維穩工作。
(三)輿情處置。強化輿情監測與引導,及時回應老人及其家屬關切,不得隨意傳播不實言論。通過政府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組織專家解讀等方式,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四)善后處置。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做好善后處置工作,盡快妥善安置、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消除事件影響,恢復正常秩序。養老服務突發事件的善后處置包括人員安置、補償、應急及醫療機構墊付費用、事件受害者后續治療費用等善后處置工作。充分發揮應急救助等社會救助作用,全力解決老人及家屬合理合規合法生活保障訴求。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鄉鎮、各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擔當,縣級成立“永春縣養老服務應急救援聯動機制領導小組”,各鄉鎮要成立養老服務應急救援聯動的工作專班,定崗、定責、定人,為養老服務應急救援提供有力組織保障。
(二)加強通力合作。各部門、各單位要通力合作,加強部門聯動,強化縣鎮(鄉)村三級聯動,以鄉鎮為單位搭建養老服務應急救援網格,由鄉鎮分管領導擔任網格長,明確民政、公安、消防、醫療、市管等緊急聯絡員,確保養老服務應急救援溝通渠道暢通、救援隊伍精干、應急救援及時到位。
(三)嚴肅責任追究。突發事件發生后相關企業未及時進行處置、報告的,或隱匿、偽造、毀滅有關證據的,或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應責任。對隱瞞、謊報、緩報養老服務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應急處置工作中由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永春縣民政局 中共永春縣委網信辦 永春縣公安局 永春縣司法局 永春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永春縣衛生健康局 永春縣應急管理局 永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永春縣消防救援大隊
2024年10月14日
(此件主動公開)
永春縣養老服務應急救援聯動機制領導小組
組 長:吳文相 縣民政局局長
成 員:沈奕勇 縣民政局副局長
林 林 縣委網信辦干部
鄭勝和 縣公安局副局長
潘建華 縣司法局二級主任科員
溫明輝 縣住建局副局長
吳姍姍 縣衛健局副局長
潘賢根 縣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蘇榮臻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食品安全總監
林 歡 縣消防救援大隊參謀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民政局,由沈奕勇副局長擔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永春縣養老服務應急救援日常工作,人員變動由接任者擔任,不另行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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