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10112-1600-2025-00011
- 備注/文號:永民保〔2025〕9號
- 發布機構:永春縣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10
各鄉鎮人民政府:
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要求,為了規范做好城鄉低保、特困人員保障金社會性發放,提高保障金發放時效性,方便扶貧資金(惠民)在線系統監管,自2020年11月起,城鄉低保、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保障金每月由鄉鎮動態更新上報縣民政局,縣民政局通過扶貧(惠民)資金在線監管系統在線發放至保障對象個人賬戶(或委托賬戶)。集中供養于縣安康醫院的特困人員由鄉鎮申請委托撥付至安康醫院賬戶。現將2025年2月份保障金核發情況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城鄉低保、特困人員保障標準
根據泉州市民政局、泉州市財政局、泉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統計局泉州調查隊《關于提高泉州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的通知》(泉民保〔2022〕5號)文件精神,2022年城鄉低保每人每月保障標準815元,實行差額補助。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調整為集中供養每人每月1589元、分散供養每人每月1060元。城鄉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全自理分散供養每人每月181元,全自理集中供養每人每月272元;半護理分散供養每人每月453元,半護理集中供養每人每月679元;全護理分散供養每人每月905元,全護理集中供養每人每月1358元。(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新標準自2022年4月1日起開始執行)。
二、2月份保障金核發情況
經鄉鎮動態核查更新上報,縣民政局審核匯總,2月份城鄉低保、特困人員保障金核發情況為:
1、城市低保137戶、193人,保障金111308元(詳見附件1);
2、農村低保4783戶、8231人,保障金4627164元(詳見附件2);
3、城鄉特困對象656戶、661人,保障金1105121元;其中:撥付縣安康醫院105人、309435元,撥付永春縣伍心養老服務有限公司21人、56320元,直接撥付保障對象535人、739366元(詳見附件3);
綜上,共需發放城市低保金111308元,農村低保金4627164元,特困人員保障金1105121元(其中:發放至縣安康醫院309435元,永春縣伍心養老服務有限公司56320元,直接撥付保障對象739366元)。
三、其他事項
1、為了方便困難群眾,城鄉低保、特困人員的收款賬號由鄉鎮收集錄入“社會救助系統”后,并將紙質、電子版上報縣民政局,請各鄉鎮每月及時配合做好保障對象信息錯誤反饋及賬號失效變動更新工作,以便及時精準社會化發放保障金。
2、根據《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通知》(泉政辦〔2017〕70號)文件精神,患精神病集中供養于縣安康醫院的特困人員,由鄉鎮申請委托直接撥付至安康醫院賬戶。
3、請各鄉鎮跟蹤保障金到位情況,及時收集保障對象反饋情況,并及時反饋縣民政局,以便暢通扶貧資金“最后一公里”。
附件:1.永春縣2025年2月份城市低保金發放情況表
2.永春縣2025年2月份農村低保金發放情況表
3.永春縣2025年2月份特困人員保障金發放情況表
永春縣民政局 永春縣財政局
2025年2月10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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