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10110-0101-2024-00012
- 備注/文號:永人社〔2024〕34號
- 發布機構:永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13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福建省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實施方案》(閩人社文〔2022〕107號)、《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關于開展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2024年公需科目培訓的通知》(閩人社文〔2024〕74號)和《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2024年度全市專業技術人員公需科目培訓的通知》(泉人社文〔2024〕104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在全縣專業技術人員中開展2024年度公需科目培訓,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需科目主題
1.數字經濟(6學時,例如:數字福建與數字經濟)
2.綠色經濟(6學時,例如: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3.海洋經濟(6學時,例如:海洋戰略新興產業)
4.文旅經濟(6學時,例如:福建文旅品牌推廣)
5.全國兩會精神解讀(6學時,例如:發展新質生產力)
除上述課時之外,另選包括消防安全知識、禁毒知識等其余科目60學時,共計90課時。
二、培訓對象及時間
1.培訓對象
全縣企事業單位(包括教育和衛生系列)在職專業技術人員,鼓勵其他人員參加學習培訓。
2.培訓時間
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施訓機構
為保證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公需科目培訓的順利進行,根據往年的實施情況,各單位可結合實際,登錄福建省繼續教育公共服務平臺選擇培訓機構開展培訓,網址:http://220.160.53.47:6067。
四、有關要求
1.根據相關規定,專業技術人員(含初級、中級、高級)每年脫產或者集中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累計不少于90學時,滿90學時且考試合格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方可驗證。
2.開展公需課網絡培訓是提高干部隊伍整體素質的一項重要舉措,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指定專人負責,認真做好宣傳工作,積極組織相關人員參加培訓,學深學透課程內容,提高自身素質與能力,增強學習效果,保障受訓對象參加培訓學習的正當權益,確保培訓工作順利完成。
3.各鄉鎮、縣直各有關單位要堅持把繼續教育培訓情況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的重要依據,驗證結果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聘任、續聘或晉升專業技術職務的必備條件。
永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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