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10163-0101-2023-00017
- 備注/文號:永應急〔2023〕116號
- 發布機構:永春縣應急管理局 永春縣財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22
各鄉鎮人民政府:
根據《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應急管理廳關于下達2023年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資金的通知》(閩財建指〔2023〕163號), 結合2023年各鄉鎮實際受災情況、自然災害災情報送系統中的報災數據以及各鄉鎮報送的2023-2024年受災人員冬春生活困難須上級補助情況,現將省財政廳、省應急管理廳局下達我縣的2023年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資金分配給需救助群眾(詳見附件1),收入“1100260-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240703- 自然災害救災補助"科目。同時,請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2023-2024年受災人員冬春生活補助情況進行公示,于2023年12月29日前報備縣應急局備案。
附件: 2023—2024年冬春救助資金安排情況表
永春縣應急管理局 永春縣財政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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