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10163-0101-2024-00007
- 備注/文號:永應急〔2024〕59號
- 發布機構:永春縣應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09
各鄉鎮人民政府,局機關各股室、局下屬大隊、中心:
根據《永春縣人民政府關于賦予鄉鎮人民政府部門行政處罰權的通知》(永政文〔2022〕51號)規定,永春縣應急管理局權責清單調整有關事項如下:
縣應急管理局原有權責事項共217項,本次共調整7項,刪除2項、修改5項。調整后的權責事項共215項(詳見附件,其中行政許可5項、行政處罰153項、行政強制7項、行政征用1項、行政監督檢查13項、其他行政權力4項、公共服務事項3項和其他權責事項29項)。對于依法確定的權責事項,我局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部門“三定”規定實施。
附件:永春縣應急管理局權責清單
永春縣應急管理局
2024年10月9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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